罗湖法院,宋山木被押下囚车上庭听候宣判。
记者肖友若 报道 由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宋山木涉嫌强奸一案,罗湖区人民法院于今日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被告人宋山木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经济损失人民币4205.87元。
“被告人宋山木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经济损失人民币4205.87元。”昨日下午,深圳罗湖区法院对山木培训总裁宋山木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宣判后,法官问宋山木是否服判,宋山木大声说:“冤枉,不服判决。”并表示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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