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见“火灾责任链”上每一个忏悔的面孔
记者从17日召开的国务院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上获悉,发生火灾的大楼工程建设涉及的总包、分包、施工、监理等有关情况均已查明。事故调查组表示,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调查,严肃追究事故责任。(《新京报》11月18日)
这起事故暴露出的电焊工无证操作、装修工程层层分包、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易燃材料、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等五大问题,令人触目惊心而又匪夷所思,因为隐患不“隐”,后门大开,不出问题完全是侥幸!
由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中诸多似曾相识的问题,联想到去年年底俄罗斯“瘸腿马”夜总会火灾。那起造成125人死亡的事故,直接导致俄罗斯彼尔姆边疆区政府宣布集体辞职,紧接着,彼尔姆市长请求解除他的行政职务。与此同时,为保证调查的客观公正,俄罗斯对边疆区企业活动和贸易发展部部长、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部部长、公共安全部部长勒令停职。这还没完,在调查结果出来后,严厉追究了消防监管等部门的玩忽职守和不作为,彻查官员腐败等问题,一把大火“烧掉”一批官帽。为何在上海这次火灾中,除了控制了相关嫌疑人外,迄今还没有一个官员站出来担责?
惨剧再次验证“人祸”猛于虎。这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已经被定性为一起责任事故。举一反三,痛定思痛,决不能再因为疏忽预防和问责不得力,而付出血的代价。问责应公开细节,公布动态进展。建筑施工方曾遭上海建交委两度“点名”、为何仍能4年36次中标政府工程?以往火灾中作恶多端的易燃材料,如何被大量使用等,成为这次火灾起因的多处疑点。只有公开细节,才能找出问题的节点所在,便于其他地方汲取教训;才能揭开层层转包的重重迷雾,让真相大白于天下,消除公众质疑,接受社会监督;才能使责任与处罚一一对应,以警示来者。
应防止问责过程中以经济赔偿代替行政责任,以行政问责代替刑事问责;防止“牺牲我一个,保护一大家”的“替罪羊式问责”;力改事过境迁束之高阁,不伤毫毛的“过场式问责”。
对起火大楼工程被多次违法分包中可能存在的腐败问题,更应该一查到底,这样才能给遇难者家属和受伤人员一个交代,给全社会一个交代;才能将安全责任贯彻于每一个细节之中,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作者:梁江涛)
不能只打苍蝇不打老虎
生命可贵,大火无情。为了不再让家人亲友为逝去的生命悲伤流泪,不再让人们辛辛苦苦打拼出来的家庭财产葬送火海,我们在悲痛不已的同时,有权力也有义务要求政府尽快查明火灾真相并启动问责。谁犯下了错误,谁就必须付出代价,在53条生命面前,谁都没有权力轻言宽恕。若不如此,那么施害者将继续为一己之私而罔顾公众利益,哪管它火光冲天、生灵涂炭、悲伤弥漫。
因此,我们需要严厉地问责,而不是轻飘飘地一笔带过。现在,四名无证电焊工违章操作已经刑事拘留,然而这只是冰山的一角。目前看来,至少有四个疑点需要厘清:一是失火楼改造工程至少经三层转包,其中有多少见不得人的黑幕?二是电焊工无证却能上岗,建筑安全监管部门何在?三是居民一再反映施工安全隐患,物业管理方为何漠然处之?四是看起来很好的楼,为什么要改造?
所谓没有公开则无所谓正义,为此我们认为,种种质疑之下,火灾调查决不能只是政府关起门来办案,百姓在家等结果。不然,背后会不会出现“官官相护”?你说不会。我看不到,怎么相信你?在此,请官方以刮骨疗伤的勇气,接受媒体和公民的参与和监督。曾有多少人物特别是官员、公众人物倒在媒体和网友穷追猛打之下,如能运用得宜,相信这次也不会例外。
希望上海胶州路特大火灾事故是上海乃至中国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问责路程上的一个里程碑,从而为今后官员不敢懈怠、商人不敢唯利是图、不幸的悲伤不再重演打下一块坚实的根基。(光明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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