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说《在东莞》作者袁磊的爱人代其所发网帖截图。
漫画/ 王乃玲
红网长沙9月30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耿红仁)“谢谢大家支持,天涯蓝药师出来了”,昨晚(29日)11点38分,网友“天涯蓝药师”在天涯社区如此发帖。
随后潇湘晨报记者证实,帖子是袁磊(即“天涯蓝药师”)的爱人阮海梅代其所发,阮女士称她是接到丈夫的电话后知道这个消息的,同时感谢潇湘晨报等媒体及网友的关心。
阮女士介绍称,她很高兴丈夫能平安回家,袁大约在今天(30日)凌晨1点左右到家,到家后他会在网上给大家报平安。
凌晨1点30分,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与袁磊本人取得了联系,他说已平安到家,见到了老婆孩子。
对于是否被警方无罪释放的问题,袁磊说,“因跟东莞那边有约定,而且答应了别人,不想跟媒体谈那边发生的事了,也不想再纠缠警方是怎么给自己下的结论。”
“那边(东莞)警察对我挺好的,也很文明,我没受什么苦,身体很好”,袁磊说,希望通过潇湘晨报给关心他的媒体和网友说声感谢,以后他也会写很多没争议的东西。
延伸链接:警方办案程序遭质疑
红网东莞9月30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刘洁)湖南益阳出生的袁磊,因网络小说《在东莞》被广东东莞警方刑拘,罪名“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然而,广东省公安厅昨日(29日)上午通过网络发布的信息表明,东莞警方从立案到刑拘犯罪嫌疑人袁磊,都一直没有审查认定这本小说为“淫秽物品”。“渭南书案”律师周泽痛批东莞警方“违反办案程序”。
昨日(29日)上午10时许,袁磊妻子阮海梅来到东莞厚街公安分局,几名警察接待了她。警察只提到了涉案小说里面的几点内容,比如小说引用了网络上一首根据《北京欢迎你》改编的桑拿版《东莞欢迎你》的歌词。究竟是什么内容让警方认定小说为淫秽物品,阮海梅没有获得解答。“感觉警察也是奉令行事。”一直拖到下午1点才出来的阮海梅说。
昨天(29日)上午,在新浪微博的“平安南粤”——“广东省公安厅网络问政平台,网络发言人互动平台”发布了一条关于袁磊案的微博,称“若涉案小说经审查后不能认定为淫秽物品,原立案单位也会依法撤销案件,并妥善做好后续处理工作。”随后,网民民意出现强烈反弹,网民认为这说明东莞警方“抓错了”。
中午时分,“平安南粤”删除这条微博,直到17点46分,“平安南粤”发布微博--“目前,警方正深入调查袁磊涉嫌传播淫秽物品一案,请各位关注此案的网友耐心等候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发布的信息。”已经没有了任何实质内容。
“渭南书案”的律师周泽称,广东省公安厅发布的信息表明,东莞警方根本没有确认涉案小说是“淫秽物品”,就先立了案去抓人,这明显“违反办案程序”。周泽称,警方应该先确定涉嫌的犯罪事实,这是立案的前提。而现在东莞警方的所为表明,警察可以“先假定你有罪,把人刑拘后再确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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