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55岁的谢朝平被陕西渭南警方从北京家中带走。带走时,警察口头留下一句“涉嫌非法经营”。谢朝平的律师周泽从警方获悉,“非法经营”是因为谢朝平自费出版了1万本纪实文学《大迁徙》,那是谢朝平三年的采访成果,记录了三门峡遗民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渭南地区的移民是作品主角…(据9月1日《新京报》)
作家因为写了一本书,书中指向渭南地区移民问题,结果被渭南警方跨省逮捕。不论怎么解释,这起事件中,打击报复以及因言获罪的成份,都无法完全消除。当然,在事件真相未明之前,作家谢朝平自费出书是否“涉嫌非法经营”尚无法定论,但即便是其有违法之嫌,也应该由渭南警方在通知北京警方的情况下,由北京警方实施抓捕行动。不应该是7名便衣,其中3名北京警察随同,4名渭南警察冲进当事人的家中抓捕,留下一句口头之语,不出示任何拘传手续和逮捕证明即将人带走。
从网民因在网上发帖被警方跨省逮捕,到记者因采访报道被警方异地追捕,如今,这一权力打击言论、公权侵犯私权的现象又有了新版本:作家因出书被捕!那么,下一个因言获罪的将会是谁?公权如此傲慢下去,还会有人敢替老百姓说话吗?
在一个法制社会,公民有其言论自由,而在中国这样的一个讲民主、讲事实、讲法律的社会主义社会,政府接受民众监督、批评甚至指责是理所应当也天经地义的。因为政府是民众的代表,人民的公仆,政府有错,民众有权毫不留情地指出来。
可在现实生活中,公权总是失去其应有的谦逊。“你在替谁说话?”成为一些执权部门把量老百姓的尺度,替党和政府说话,就是好样的;替利益被损害了的“屁民”们说话,就跨省追捕。本该统一的人民利益与政府利益被对立了起来,本该支持与鼓励的批评之举被视做洪水猛兽。公权一出手,民众就受伤,政府形象更是在骄横傲慢的权力之手下,无所循形。难道所有公民,都“我不说话,我就看着”,都“闭嘴”,才是政府之福、社会之义吗? (作者: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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