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某反腐专家披露,中国有118万名“裸官”。这个数字有点吓人,118万,那是个什么概念?能挤满一个天安门广场,没准儿还得饶上东西长安街。这个数字准不准暂且不论,咱先说说这个“裸”。
按说“裸”并不犯法,也就是个“有伤风化”,顶天儿了,引起众人围观,有点儿“妨碍公共秩序”的嫌疑。其实在加拿大,连这个帽子都扣不上,一到夏天,街面儿上五花三层、活色生香,时不时会有赤裸裸的人肉在游荡。在那儿,只要你的线条儿够靓,你裸,你就是在为美化城市做贡献。还有更高尚的,光不出溜儿地站在街头,说不定人家是在宣传环保、呼吁世界和平,比如前几天出现在温哥华市中心的这二位(图1.),看见她们手里的牌子了吗?“动物也有同样的部位!”什么部位?那不是美女身上都标着那嘛,人家是在抗议宰杀动物:
图1.
“裸官”跟光天化日不穿衣服是一回事么?当然了!刘备不是说过“妻子如衣服”么?这些位领导把自己的“衣服”、也就是妻和子,都寄存在国外了,自己在国内光着屁股做官,这就叫“裸官”。而且,裸官和裸体一样,同样不犯法,好像国家法律没有哪条规定对“裸官”判处几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吧?如果有人在公共场合裸奔,我是说中国啊,警察叔叔说不定会把他带派出所去教育一番,人“裸官”连批评教育的线儿都够不上,跟人家叫什么劲啊?
但是,但且是,“裸官”不是那么容易当的,当“裸官”是有成本的。俺闲着没事给“裸官”们算了一笔账,把老婆孩子寄存在温哥华,维持最基本的生活一年大概需要多少钱。之所以拿温哥华(图2.)做分析样本,一方面是我对这座城市的生活消费还算熟悉,另一方面,好像那儿也是全球最大的“中国裸官‘衣服’寄存处”:
图2.
先说“住”。温哥华的房价在加拿大是最高的,在全世界也数得着(当然跟北京、上海还是没法儿比了),像图3.这栋位于温哥华西区、面积400平方米、正在出售的独栋House,看上去挺普通的,可卖方标价是318万加元(折合人民币约2070万)。这么大一笔钱,理论上说“公仆”们应该拿不出来,拿出来就有问题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罪名可不是闹着玩的。
图3.
好,那咱就只当“裸官”在温哥华买不起房,租房给老婆孩子住。而且租都不租大的,使用面积100平方米的二居室公寓,就像图4.这样的,还说得过去吧?这样的房子月租金是多少呢?不会少于1800加元吧,一年下来就是22000元。
图4.
再说“行”。温哥华车便宜,奔驰宝马也没多少钱,咱让“裸官”低调点儿,老婆孩子合用一辆当地华人中最大众化的雷克萨斯RX350(图5.),这车的基本价格是4.7万加元。买车的一次性投入就不算了,就算养车的费用,油、保险、保养啥的,一年打个5000加元吧。
图5.
接下来说“吃”。尽管世界各地的美食汇粹温哥华,但没了公款消费,鱼翅燕窝就免了,只能有劳“裸官”家属自己回家做饭吃了。加拿大没有国内那种街头早市,打瓶酱油、买根葱都得去超市,超市都是连锁的,比如图6.中的这家Save On Food就是温哥华最常见的食品、日用品类超市。温哥华的物价如果折算成人民币,比国内还是高出不少的,特别是疏菜水果,高得不是一星半点。一个月算下来,怎么也得花上四、五百吧,一年少说也是5000加元。
图6.
然后再说说“穿”和“用”。加拿大人对奢侈品牌不像中国人那么感兴趣,当地人最喜欢的都是一些北美的本土品牌,赶上打折的时候东西也不算贵。“公仆”们过年过节收受的那些购物卡拿到加拿大就不好使了,所以咱假设“公仆”家属们在加拿大也入乡随俗,穿小品牌的衣服、买打折商品,省着点花就算一年3000加元吧(图7.是当地一家商场的内景)。
图7.
最后还有两项必不可少的“杂项”。一项是电话费、有线电视费、上网费什么的,一年大约2000加元;另一项是回国探亲的飞机票,两年回国一次,不算勤吧?按两人算,摊到一年去大约是2000加币,当然这是按暑期回国时的往返价位考虑的,那个时候票价最贵,可没办法,加拿大的孩子寒假只有两个星期,只好在暑假回国(图8.温哥华国际机场候机楼内景)。这两项加起来就又是5000加元。
图8.
因为是算“最基本的”生活成本,像添置家具、旅游、看电影、听音乐会这些开支就免了;而且,咱只当“裸官”的孩子不上大学,在加拿大读大学的费用也不算了。现在咱汇总,看看老婆孩子在温哥华呆一年得花“裸官”多少银子:租房费用22000加元 + 养车费用5000加元 + 吃饭5000加元 + 穿衣日用3000加元 + 杂项4000加元 = 3.9万加元,折成人民币就是25万人民币!
每年支出25万人民币,这就是当一个“裸官”的最低成本!前题还得是“裸官”本人在国内的生活成本为零(对这一点俺不怀疑)。当然,如果“裸官”的老婆孩子在加拿大工作可以冲抵部分甚至全部在加生活成本(对这一点俺很怀疑)。还有,如果“裸官”寄存“衣服”的地方不是温哥华这类西方城市,而是柬埔寨的乡下或是阿富汗的山沟什么的,或许费用上能省点儿(对这一点俺更怀疑)。
这笔账一算出来,问题也就出来了:“裸官”哪来的一年25万“存衣服费”?难道咱家“公仆”的工资都到每年二、三十万啦?
开始咱就说了,当“裸官”不犯法,但如果“裸官”们说不清每年这25万是哪儿来的,这可就犯法了。这下我国的纪检干部们有事做了,想不当“劳模”都难,118万人,一个一个地查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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