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易中天:毛泽东并不说法家而说马克思加秦始皇 |
www.sinoca.com 2010-08-11 南方周末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法家那一套,既适用于“强国”,又适用于“阶级斗争”。不讲个人权利和个体自由,法家甚至还要剥夺。 这就只能让人苦笑。前面说过,从晚清的有识之士,到后来的革命党人,都认为美国的制度最好,英国次之,日本又再次。因为美国的制度,最接近“大同”。但不知是否有人想过,美国,恰恰最“个人主义”。没有所谓“个人主义”,就没有《独立宣言》,也不会有《联邦宪法》,更不会有“美利坚合众国”。个人,是可以忽略的吗? 幸亏还有道家。 道家也讲“大同”,但与儒墨两家有别。儒家的“大同”,是领导海选、权力禅让的“尧舜之世”。墨家的“大同”,是村长领着大家干活,有意见逐级向上反映的“人民公社”。道家的“大同”,却是不要领导,或形同虚设。人民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想干嘛干嘛,爱怎么过就怎么过。用庄子的话说,就是“上如标枝,民如野鹿”(《庄子・天地》)。看来,同样是“大同”,道家是“个人主义”的,墨家是“集体主义”的,儒家则是“折衷主义”的(既要统一意志,又要个人自由)。这可真是“一个梦想,各自表述”。实现“中国梦”,我们并非只有一种传统可以借鉴,可以继承。 只可惜,道家的这个传统,被我们有意无意地忽略了。
奇怪的是毛泽东自己并不这么说。他的说法,是“马克思加秦始皇”。
所谓“不讲个人权利和个体自由,法家甚至还要剥夺。 这就只能让人苦笑。前面说过,从晚清的有识之士,到后来的革命党人,都认为美国的制度最好,英国次之,日本又再次。因为美国的制度,最接近“大同”。但不知是否有人想过,美国,恰恰最“个人主义”。没有所谓“个人主义”,就没有《独立宣言》,也不会有《联邦宪法》,更不会有“美利坚合众国”。个人,是可以忽略的吗? 幸亏还有道家。 道家也讲“大同”,但与儒墨两家有别。儒家的“大同”,是领导海选、权力禅让的“尧舜之世”。墨家的“大同”,是村长领着大家干活,有意见逐级向上反映的“人民公社”。道家的“大同”,却是不要领导,或形同虚设。人民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想干嘛干嘛,爱怎么过就怎么过。用庄子的话说,就是“上如标枝,民如野鹿”(《庄子・天地》)。看来,同样是“大同”,道家是“个人主义”的,墨家是“集体主义”的,儒家则是“折衷主义”的(既要统一意志,又要个人自由)。这可真是“一个梦想,各自表述”。实现“中国梦”,我们并非只有一种传统可以借鉴,可以继承。 只可惜,道家的这个传统,被我们有意无意地忽略了。 未完待续 刊载于2010年8月5日《南方周末》第23版,责任编辑平客马克思加秦始皇”,就是“社会主义加法家路线”。这就又与晚清诸人迥异。他们的主张,可是“孔夫子加华盛顿”,即“资本主义加儒家理想”。更重要的是,他们对法家,对秦始皇,恨得咬牙切齿。谭嗣同就说:“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皆乡愿也。”(《仁学》之二十九)他还认为,就是这一套,害得我们在世界各国眼里,变成了“蛮夷”。长此以往,还会变成猿猴、猪狗、蛤蟆、河蚌(《仁学》之三十五)。法家和秦政,怎么要得?
谭嗣同的这些话,毛泽东不会不知道。何况先秦诸子中,法家可是最现实、最功利、最没有梦想的。社会主义也好,人民公社也好,与法家何干呢?中国梦:梦与梦魔(之三) 法家那一套,既适用于“强国”,又适用于“阶级斗争”。 奇怪的是毛泽东自己并不这么说。他的说法,是“马克思加秦始皇”。 所谓“马克思加秦始皇”,就是“社会主义加法家路线”。这就又与晚清诸人迥异。他们的主张,可是“孔夫子加华盛顿”,即“资本主义加儒家理想”。更重要的是,他们对法家,对秦始皇,恨得咬牙切齿。谭嗣同就说:“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皆乡愿也。”(《仁学》之二十九)他还认为,就是这一套,害得我们在世界各国眼里,变成了“蛮夷”。长此以往,还会变成猿猴、猪狗、蛤蟆、河蚌(《仁学》之三十五)。法家和秦政,怎么要得? 谭嗣同的这些话,毛泽东不会不知道。何况先秦诸子中,法家可是最现实、最功利、最没有梦想的。社会主义也好,人民公社也好,与法家何干呢? 是不相干。但“强国梦”,与法家相干。 法家是主张强国的,而且能够强国。当年秦国的崛起,就是证明。实际上法家的那一套,确实管用。它对内有利于巩固政权,对外有利于国际竞争。这就很能打动毛泽东。因为毛泽东的“中国梦”,包含着两个内容──天下为公的“大同梦”,富国强兵的“强国梦”。前者考虑的是社会的命运,后者考虑的是国家的前途。这两个问题,都是他要考虑的。他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者,不会只考虑“中国怎么样”。他也不是空想的社会主义者,因此又必须考虑“中国怎么样”。中国必须怎么样?强大。谁能让我们强大?儒家能吗?墨家能吗?道家能吗?不能。谁能?法家。 何况法家的哲学,还是“斗争的哲学”。先秦诸子,墨家讲逻辑,其他三家讲矛盾。但儒家讲矛盾的统一,道家讲矛盾的转化。讲斗争的,就是法家。而且,法家讲的斗争,还是水火不容、你死我活的,不是东风压倒西风,便是西风压倒东风。这很符合毛泽东的思想,也很对他的脾气。他,可是认为与天、与地、与人奋斗,“其乐无穷”的。 更重要的是,这种哲学能够为“阶级斗争”的纲领服务。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说,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毛泽东认为,这是“唯物史观”的精髓,也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既然如此,无论强国,还是大同,都必须搞阶级斗争。“马克思”和“秦始皇”,就这样走到了一起
是不相干。但“强国梦”,与法家相干。
法家是主张强国的,而且能够强国。当年秦国的崛起,就是证明。实际上法家的那一套,确实管用。它对内有利于巩固政权,对外有利于国际竞争。这就很能打动毛泽东。因为毛泽东的“中国梦”,包含着两个内容──天下为公的“大同梦”,富国强兵的“强国梦”。前者考虑的是社会的命运,后者考虑的是国家的前途。这两个问题,都是他要考虑的。他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者,不会只考虑“中国怎么样”。他也不是空想的社会主义者,因此又必须考虑“中国怎么样”。中国必须怎么样?强大。谁能让我们强大?儒家能吗?墨家能吗?道家能吗?不能。谁能?法家。
何况法家的哲学,还是“斗争的哲学”。先秦诸子,墨家讲逻辑,其他三家讲矛盾。但儒家讲矛盾的统一,道家讲矛盾的转化。讲斗争的,就是法家。而且,法家讲的斗争,还是水火不容、你死我活的,不是东风压倒西风,便是西风压倒东风。这很符合毛泽东的思想,也很对他的脾气。他,可是认为与天、与地、与人奋斗,“其乐无穷”的。
更重要的是,这种哲学能够为“阶级斗争”的纲领服务。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说,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毛泽东认为,这是“唯物史观”的精髓,也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既然如此,无论强国,还是大同,都必须搞阶级斗争。“马克思”和“秦始皇”,就这样走到了一起。不讲个人权利和个体自由,法家甚至还要剥夺。 这就只能让人苦笑。前面说过,从晚清的有识之士,到后来的革命党人,都认为美国的制度最好,英国次之,日本又再次。因为美国的制度,最接近“大同”。但不知是否有人想过,美国,恰恰最“个人主义”。没有所谓“个人主义”,就没有《独立宣言》,也不会有《联邦宪法》,更不会有“美利坚合众国”。个人,是可以忽略的吗? 幸亏还有道家。 道家也讲“大同”,但与儒墨两家有别。儒家的“大同”,是领导海选、权力禅让的“尧舜之世”。墨家的“大同”,是村长领着大家干活,有意见逐级向上反映的“人民公社”。道家的“大同”,却是不要领导,或形同虚设。人民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想干嘛干嘛,爱怎么过就怎么过。用庄子的话说,就是“上如标枝,民如野鹿”(《庄子・天地》)。看来,同样是“大同”,道家是“个人主义”的,墨家是“集体主义”的,儒家则是“折衷主义”的(既要统一意志,又要个人自由)。这可真是“一个梦想,各自表述”。实现“中国梦”,我们并非只有一种传统可以借鉴,可以继承。 只可惜,道家的这个传统,被我们有意无意地忽略了。
毛泽东的这些想法,在所谓“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结果,则如众所周知,强国梦没有实现,国民经济反而到了崩溃的边缘;大同梦也没有实现,反倒是“党、国家和人民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这可真是南其辕而北其辙。
人民公社破产了,文化革命失败了。留下的,是一堆问题。虽然我们“不以成败论英雄”,但其中的教训,难道不该反思吗?
中国梦:梦与梦魔(之三) 法家那一套,既适用于“强国”,又适用于“阶级斗争”。 奇怪的是毛泽东自己并不这么说。他的说法,是“马克思加秦始皇”。 所谓“马克思加秦始皇”,就是“社会主义加法家路线”。这就又与晚清诸人迥异。他们的主张,可是“孔夫子加华盛顿”,即“资本主义加儒家理想”。更重要的是,他们对法家,对秦始皇,恨得咬牙切齿。谭嗣同就说:“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皆乡愿也。”(《仁学》之二十九)他还认为,就是这一套,害得我们在世界各国眼里,变成了“蛮夷”。长此以往,还会变成猿猴、猪狗、蛤蟆、河蚌(《仁学》之三十五)。法家和秦政,怎么要得? 谭嗣同的这些话,毛泽东不会不知道。何况先秦诸子中,法家可是最现实、最功利、最没有梦想的。社会主义也好,人民公社也好,与法家何干呢? 是不相干。但“强国梦”,与法家相干。 法家是主张强国的,而且能够强国。当年秦国的崛起,就是证明。实际上法家的那一套,确实管用。它对内有利于巩固政权,对外有利于国际竞争。这就很能打动毛泽东。因为毛泽东的“中国梦”,包含着两个内容──天下为公的“大同梦”,富国强兵的“强国梦”。前者考虑的是社会的命运,后者考虑的是国家的前途。这两个问题,都是他要考虑的。他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者,不会只考虑“中国怎么样”。他也不是空想的社会主义者,因此又必须考虑“中国怎么样”。中国必须怎么样?强大。谁能让我们强大?儒家能吗?墨家能吗?道家能吗?不能。谁能?法家。 何况法家的哲学,还是“斗争的哲学”。先秦诸子,墨家讲逻辑,其他三家讲矛盾。但儒家讲矛盾的统一,道家讲矛盾的转化。讲斗争的,就是法家。而且,法家讲的斗争,还是水火不容、你死我活的,不是东风压倒西风,便是西风压倒东风。这很符合毛泽东的思想,也很对他的脾气。他,可是认为与天、与地、与人奋斗,“其乐无穷”的。 更重要的是,这种哲学能够为“阶级斗争”的纲领服务。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说,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毛泽东认为,这是“唯物史观”的精髓,也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既然如此,无论强国,还是大同,都必须搞阶级斗争。“马克思”和“秦始皇”,就这样走到了一起
中国梦:梦与梦魔(之三) 法家那一套,既适用于“强国”,又适用于“阶级斗争”。 奇怪的是毛泽东自己并不这么说。他的说法,是“马克思加秦始皇”。 所谓“马克思加秦始皇”,就是“社会主义加法家路线”。这就又与晚清诸人迥异。他们的主张,可是“孔夫子加华盛顿”,即“资本主义加儒家理想”。更重要的是,他们对法家,对秦始皇,恨得咬牙切齿。谭嗣同就说:“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皆乡愿也。”(《仁学》之二十九)他还认为,就是这一套,害得我们在世界各国眼里,变成了“蛮夷”。长此以往,还会变成猿猴、猪狗、蛤蟆、河蚌(《仁学》之三十五)。法家和秦政,怎么要得? 谭嗣同的这些话,毛泽东不会不知道。何况先秦诸子中,法家可是最现实、最功利、最没有梦想的。社会主义也好,人民公社也好,与法家何干呢? 是不相干。但“强国梦”,与法家相干。 法家是主张强国的,而且能够强国。当年秦国的崛起,就是证明。实际上法家的那一套,确实管用。它对内有利于巩固政权,对外有利于国际竞争。这就很能打动毛泽东。因为毛泽东的“中国梦”,包含着两个内容──天下为公的“大同梦”,富国强兵的“强国梦”。前者考虑的是社会的命运,后者考虑的是国家的前途。这两个问题,都是他要考虑的。他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者,不会只考虑“中国怎么样”。他也不是空想的社会主义者,因此又必须考虑“中国怎么样”。中国必须怎么样?强大。谁能让我们强大?儒家能吗?墨家能吗?道家能吗?不能。谁能?法家。 何况法家的哲学,还是“斗争的哲学”。先秦诸子,墨家讲逻辑,其他三家讲矛盾。但儒家讲矛盾的统一,道家讲矛盾的转化。讲斗争的,就是法家。而且,法家讲的斗争,还是水火不容、你死我活的,不是东风压倒西风,便是西风压倒东风。这很符合毛泽东的思想,也很对他的脾气。他,可是认为与天、与地、与人奋斗,“其乐无穷”的。 更重要的是,这种哲学能够为“阶级斗争”的纲领服务。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说,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毛泽东认为,这是“唯物史观”的精髓,也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既然如此,无论强国,还是大同,都必须搞阶级斗争。“马克思”和“秦始皇”,就这样走到了一起 没有个人,没有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就没有共产主义。
不讲个人权利和个体自由,法家甚至还要剥夺。 这就只能让人苦笑。前面说过,从晚清的有识之士,到后来的革命党人,都认为美国的制度最好,英国次之,日本又再次。因为美国的制度,最接近“大同”。但不知是否有人想过,美国,恰恰最“个人主义”。没有所谓“个人主义”,就没有《独立宣言》,也不会有《联邦宪法》,更不会有“美利坚合众国”。个人,是可以忽略的吗? 幸亏还有道家。 道家也讲“大同”,但与儒墨两家有别。儒家的“大同”,是领导海选、权力禅让的“尧舜之世”。墨家的“大同”,是村长领着大家干活,有意见逐级向上反映的“人民公社”。道家的“大同”,却是不要领导,或形同虚设。人民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想干嘛干嘛,爱怎么过就怎么过。用庄子的话说,就是“上如标枝,民如野鹿”(《庄子・天地》)。看来,同样是“大同”,道家是“个人主义”的,墨家是“集体主义”的,儒家则是“折衷主义”的(既要统一意志,又要个人自由)。这可真是“一个梦想,各自表述”。实现“中国梦”,我们并非只有一种传统可以借鉴,可以继承。 只可惜,道家的这个传统,被我们有意无意地忽略了。
表面上看,人民公社和文化革命,是两码事。但内在的联系,却很清楚。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一大二公”。文化革命的口号之一,是“破私立公”。一大二公,破私立公,天下为公,一以贯之的,不就是一个“公”字吗?中国梦:梦与梦魔(之三) 法家那一套,既适用于“强国”,又适用于“阶级斗争”。 奇怪的是毛泽东自己并不这么说。他的说法,是“马克思加秦始皇”。 所谓“马克思加秦始皇”,就是“社会主义加法家路线”。这就又与晚清诸人迥异。他们的主张,可是“孔夫子加华盛顿”,即“资本主义加儒家理想”。更重要的是,他们对法家,对秦始皇,恨得咬牙切齿。谭嗣同就说:“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皆乡愿也。”(《仁学》之二十九)他还认为,就是这一套,害得我们在世界各国眼里,变成了“蛮夷”。长此以往,还会变成猿猴、猪狗、蛤蟆、河蚌(《仁学》之三十五)。法家和秦政,怎么要得? 谭嗣同的这些话,毛泽东不会不知道。何况先秦诸子中,法家可是最现实、最功利、最没有梦想的。社会主义也好,人民公社也好,与法家何干呢? 是不相干。但“强国梦”,与法家相干。 法家是主张强国的,而且能够强国。当年秦国的崛起,就是证明。实际上法家的那一套,确实管用。它对内有利于巩固政权,对外有利于国际竞争。这就很能打动毛泽东。因为毛泽东的“中国梦”,包含着两个内容──天下为公的“大同梦”,富国强兵的“强国梦”。前者考虑的是社会的命运,后者考虑的是国家的前途。这两个问题,都是他要考虑的。他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者,不会只考虑“中国怎么样”。他也不是空想的社会主义者,因此又必须考虑“中国怎么样”。中国必须怎么样?强大。谁能让我们强大?儒家能吗?墨家能吗?道家能吗?不能。谁能?法家。 何况法家的哲学,还是“斗争的哲学”。先秦诸子,墨家讲逻辑,其他三家讲矛盾。但儒家讲矛盾的统一,道家讲矛盾的转化。讲斗争的,就是法家。而且,法家讲的斗争,还是水火不容、你死我活的,不是东风压倒西风,便是西风压倒东风。这很符合毛泽东的思想,也很对他的脾气。他,可是认为与天、与地、与人奋斗,“其乐无穷”的。 更重要的是,这种哲学能够为“阶级斗争”的纲领服务。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说,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毛泽东认为,这是“唯物史观”的精髓,也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既然如此,无论强国,还是大同,都必须搞阶级斗争。“马克思”和“秦始皇”,就这样走到了一起
当然也有差别。传统意义上的“天下为公”,主要讲的是权力问题,即“政权乃天下之公器”。毛泽东,却似乎还要把财产和心灵都“归公”,都“公有化”。这才有了城里的“公私合营”,乡下的“集体所有”;也才有了“文革”当中的斗私批修,破私立公,灵魂深处闹革命,狠斗私字一闪念。
不讲个人权利和个体自由,法家甚至还要剥夺。 这就只能让人苦笑。前面说过,从晚清的有识之士,到后来的革命党人,都认为美国的制度最好,英国次之,日本又再次。因为美国的制度,最接近“大同”。但不知是否有人想过,美国,恰恰最“个人主义”。没有所谓“个人主义”,就没有《独立宣言》,也不会有《联邦宪法》,更不会有“美利坚合众国”。个人,是可以忽略的吗? 幸亏还有道家。 道家也讲“大同”,但与儒墨两家有别。儒家的“大同”,是领导海选、权力禅让的“尧舜之世”。墨家的“大同”,是村长领着大家干活,有意见逐级向上反映的“人民公社”。道家的“大同”,却是不要领导,或形同虚设。人民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想干嘛干嘛,爱怎么过就怎么过。用庄子的话说,就是“上如标枝,民如野鹿”(《庄子・天地》)。看来,同样是“大同”,道家是“个人主义”的,墨家是“集体主义”的,儒家则是“折衷主义”的(既要统一意志,又要个人自由)。这可真是“一个梦想,各自表述”。实现“中国梦”,我们并非只有一种传统可以借鉴,可以继承。 只可惜,道家的这个传统,被我们有意无意地忽略了。 未完待续 刊载于2010年8月5日《南方周末》第23版,责任编辑平客 然而马恩却是重视个人权利和个体自由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宣称,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前提,就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在《共产党宣言》里,他们更是把共产主义社会界定为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也就是说,没有个人,没有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就没有共产主义。
由此可见,取消个人权利,限制个体自由,决非马克思主义,只能是法家的主张。法家甚至认为,一个国家,除了君主和官吏,只能允许两种人存在,这就是农民和战士。因为农民可以种田,战士可以打仗。显然,在他们眼里,人民不是人,是工具和武器。工具和武器,又要什么权利,讲什么自由?
法家不讲的,儒家也不在意。据金观涛先生检索,民主、共和这些概念,很早就进入了中国;而个人、个性这些概念,则要到五四以后才为国人知晓(请参看秦晖《晚清儒者的“引西救儒”》)。显然,这与我们的文化传统有关。毕竟,中国文化是以“群体意识”为思想内核的(请参看邓晓芒、易中天《黄与蓝的交响》)。所以,儒墨两家的“大同”也好,法家的“强国”也好,都不讲个人权利和个体自由,法家甚至还要剥夺。
这就只能让人苦笑。前面说过,从晚清的有识之士,到后来的革命党人,都认为美国的制度最好,英国次之,日本又再次。因为美国的制度,最接近“大同”。但不知是否有人想过,美国,恰恰最“个人主义”。没有所谓“个人主义”,就没有《独立宣言》,也不会有《联邦宪法》,更不会有“美利坚合众国”。个人,是可以忽略的吗?
。 毛泽东的这些想法,在所谓“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结果,则如众所周知,强国梦没有实现,国民经济反而到了崩溃的边缘;大同梦也没有实现,反倒是“党、国家和人民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这可真是南其辕而北其辙。 人民公社破产了,文化革命失败了。留下的,是一堆问题。虽然我们“不以成败论英雄”,但其中的教训,难道不该反思吗? 没有个人,没有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就没有共产主义。 表面上看,人民公社和文化革命,是两码事。但内在的联系,却很清楚。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一大二公”。文化革命的口号之一,是“破私立公”。一大二公,破私立公,天下为公,一以贯之的,不就是一个“公”字吗? 当然也有差别。传统意义上的“天下为公”,主要讲的是权力问题,即“政权乃天下之公器”。毛泽东,却似乎还要把财产和心灵都“归公”,都“公有化”。这才有了城里的“公私合营”,乡下的“集体所有”;也才有了“文革”当中的斗私批修,破私立公,灵魂深处闹革命,狠斗私字一闪念。 然而马恩却是重视个人权利和个体自由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宣称,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前提,就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在《共产党宣言》里,他们更是把共产主义社会界定为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也就是说,没有个人,没有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就没有共产主义。 由此可见,取消个人权利,限制个体自由,决非马克思主义,只能是法家的主张。法家甚至认为,一个国家,除了君主和官吏,只能允许两种人存在,这就是农民和战士。因为农民可以种田,战士可以打仗。显然,在他们眼里,人民不是人,是工具和武器。工具和武器,又要什么权利,讲什么自由? 法家不讲的,儒家也不在意。据金观涛先生检索,民主、共和这些概念,很早就进入了中国;而个人、个性这些概念,则要到五四以后才为国人知晓(请参看秦晖《晚清儒者的“引西救儒”》)。显然,这与我们的文化传统有关。毕竟,中国文化是以“群体意识”为思想内核的(请参看邓晓芒、易中天《黄与蓝的交响》)。所以,儒墨两家的“大同”也好,法家的“强国”也好,都 幸亏还有道家。
道家也讲“大同”,但与儒墨两家有别。儒家的“大同”,是领导海选、权力禅让的“尧舜之世”。墨家的“大同”,是村长领着大家干活,有意见逐级向上反映的“人民公社”。道家的“大同”,却是不要领导,或形同虚设。人民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想干嘛干嘛,爱怎么过就怎么过。用庄子的话说,就是“上如标枝,民如野鹿”(《庄子不讲个人权利和个体自由,法家甚至还要剥夺。 这就只能让人苦笑。前面说过,从晚清的有识之士,到后来的革命党人,都认为美国的制度最好,英国次之,日本又再次。因为美国的制度,最接近“大同”。但不知是否有人想过,美国,恰恰最“个人主义”。没有所谓“个人主义”,就没有《独立宣言》,也不会有《联邦宪法》,更不会有“美利坚合众国”。个人,是可以忽略的吗? 幸亏还有道家。 道家也讲“大同”,但与儒墨两家有别。儒家的“大同”,是领导海选、权力禅让的“尧舜之世”。墨家的“大同”,是村长领着大家干活,有意见逐级向上反映的“人民公社”。道家的“大同”,却是不要领导,或形同虚设。人民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想干嘛干嘛,爱怎么过就怎么过。用庄子的话说,就是“上如标枝,民如野鹿”(《庄子・天地》)。看来,同样是“大同”,道家是“个人主义”的,墨家是“集体主义”的,儒家则是“折衷主义”的(既要统一意志,又要个人自由)。这可真是“一个梦想,各自表述”。实现“中国梦”,我们并非只有一种传统可以借鉴,可以继承。 只可惜,道家的这个传统,被我们有意无意地忽略了。 未完待续 刊载于2010年8月5日《南方周末》第23版,责任编辑平客・天地》)。看来,同样是“大同”,道家是“个人主义”的,墨家是“集体主义”的,儒家则是“折衷主义”的(既要统一意志,又要个人自由)。这可真是“一个梦想,各自表述”。实现“中国梦”,我们并非只有一种传统可以借鉴,可以继承。
只可惜,道家的这个传统,被我们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
|
|
[声明] 加拿大华人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加拿大华人网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联系我们。 |
|
| | 相关文章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