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由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课题组调查完成的2010中国省级行政机关透明度排行榜正式公布。排行榜显示,北京行政机关的透明度在31个省份中位居第三位,福建和宁夏分列前两位。其中,福建得分在百分制中也只有16.57分。(《京华时报》6月16日)
以100分为满分计,我国省级部门机关透明度的平均成绩只有3.21分。在笔者看来,这是一份情理之外、预料之中的排行榜。当然,这份调查未必准确,却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行政公开存在的问题。虽然政府信息公开从不缺乏制度支撑和法律依据,但很多地方政府一句“条件不成熟”,便能回答所有追问。最为关键的是,面对这份让人失望的榜单,相关方面很可能依然缺乏透明信息公开的诚意——这份榜单很可能只会起到强化民众固有意识的作用,并不能引起相关方面足够的警醒。
是评分标准过高吗?不是。报道中刘小兵教授表示,课题组所采用的是低要求的评分标准,离国际规范相差很大。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重要原因之一便是,各地省级机关参与积极性很差。在给予正式答复的109个部门中,只有18个部门主动公开部分信息;而且,一些省份之所以得分为零,不是因为这个省行政收支信息一点没有公开,而是因为该省对课题组的信息公开申请完全不予理睬。
“不予理睬”绝非没有道理。想来,面对民间的调查,很多省份的部门机关,多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不配合、不积极配合调查,充其量是个态度的问题;而一旦公开,被课题组或者是“好事”的网友发现了“证据”,那可就兹事体大了。可见,面对课题组的申请,很多省份的行政部门并没有足够的底气,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基本没单位公布津贴补贴与出国费”了。
没有一个机关部门不懂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性,没有一位领导否认公开行政收支及相关信息对于建设透明政府的价值与意义。问题的关键是,因为缺乏详尽细致的硬性公开要求,更没有细致化的问责机制作为兜底,所以,信息公开只能时间滞后、粗枝大叶、模糊不清,公众不但无从详细知晓行政收支的真实状况,更无法按图索骥地进行有效监督。
若想使《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能被各级政府部门切实施行,真正起到效用,一方面需要“2010中国省级行政机关透明度排行榜”这样的民间调查榜单,作为鞭策和警醒,倒逼相关方面重新认识信息公开的现状。另一方面,要有推进改革不畏各方力量掣肘的智慧与勇气,在制度设计上杜绝信息公开沦为摆设的可能。(作者: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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