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因为沾了“领导”的光,居然酿成一场群体性事件:
安徽马鞍山某区一旅游局局长开车蹭到了中学生。他不仅没道歉,还打了学生一耳光。车上一个女的说:“打得好!我知道你们是二中的 (从校服看出),我找人到学校整死你们!”由此激起了周围群众的不满,大家将该局长和其车辆围起来不让其离开,该局长却说:你们知道我是谁吗?我是领导!此话一出,顿时激怒了周围群众。警车赶到后,该局长被拉进警车,近千人堵住警车要求“领导”道歉,防暴警察施放催泪弹驱散围观民众。随后马鞍山市委书记赶到现场称就地免去汪某职务才逐渐平息事态。(6月13日中国新闻网)
我在想,假如打人者是一街头流氓,事情也许不会发酵、扩大成一场群体事件。大不了,人们会指责打人者以大欺小而已。假如那个小小的旅游局长不那么狂妄地叫嚣“我是领导”,我想,也没那么多人会在乎它。可是,事情坏就坏在行凶者打了人还说“我是领导”。似乎领导就高人一等,就可以以大欺小,恃强凌弱,践踏百姓,似乎领导打人就天经地义,就可以凌驾于法律和民众之上。真是岂有此理!
没错,“领导”的确不是一般人,尤其是中国的某些领导,他们高高在上,作威作福,享受着各种特权,几乎在所有方面都能“通吃”,比如,他开的那辆车,就可能是公车,不仅车不花钱,油不花钱,就连车被撞坏了,只要自己不死,就仍然可以一分钱不花;“三公消费”自然是不用说了,就是公共场所突发大火,譬如说克拉玛依火灾,只要是“领导”,就可以获得优先逃跑的权力。
当贪腐作为标签成为部分官员的代名词,那么,近年来官员对民众频频施暴则让民众忍无可忍。贪腐暂且不说,试着百度一下“局长打人”,你就会发现,除了城管之外,这官那官,为一点小事就动手打人的事件,简直是层出不穷,诸如“兰州旅游局长打人”、“陕西淳化县三名局长为逃5元过路费殴打收费员”、“福建漳州安监副局长打人”、“四川剑阁县人事局局长打人”、“温岭民政局局长打人”、“湖北麻城财政局副局长打人”、“湖南湘阴县农业局局长打人”……“官员打人”已然成了司空见惯的现象,成了官员权力膨胀、漠视民意、欺压民众的集中体现。
毫无疑问,每一次官员打人事件的发生,都必然对党和政府的形象及公信力造成极大的损害。而发生在安徽马鞍山的这起官员打学生事件,则是积蓄已久的官民矛盾的一次总爆发,并最终上演了一场 “恶吏过街,人人喊打”的活报剧。足见民怨有多大,也足见某些官员的形象有多坏。这一切,难道不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吗?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使之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让他们亲民、爱民,再也不能只停留在软绵绵的口头教育上了。如果不加大群众监督,不加强相应的制度建设,那么,对坏官的 “就地免职”(即便是合法的),恐怕最终也无法缓解日益严峻的官民矛盾。(作者:青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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