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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清代时也有一位花木兰 被下属始乱终弃生子 |
www.sinoca.com 2010-06-07 刘继兴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花木兰代父从军的故事,是一支英雄的歌,一首悲壮的诗,在中华大地上流传了1000多年,可谓妇孺皆知,人人耳熟能详。美国迪斯尼公司耗巨资制作的卡通片《花木兰》,更是使花木兰的美名传遍了全球。现在全国有五个地方在争花木兰的故乡,它们分别是安徽的亳州、河南的虞城、湖北的黄陂、陕西的延安及河北的顺平县。
历史上是否确有花木兰此人?历来颇多争论,本文不探讨这个。本文要说的是一位清代军中的花木兰,她改扮男装从军多年而无人识破,因能征善战而拿到了荣誉,得到了提拔,却与一名部下交好,并生出了儿子,却最终被这个花心的男人抛弃了。这一记载见诸于清末著名书法家、篆刻家、金石收藏家张祖翼(号梁溪坐观老人)所著的《清代野记》一书,具体内容是这样的:
1862年(同治元年)5月30日,在安庆会战中率军连续数次击败太平军的清军大将多隆阿奉上谕离开江淮战场,选带所部迅速入陕。当时,陕西境内主要有三支起义武装:陈得才所率太平天国西北远征军正在逼近西安,云南李、蓝起义军在蓝大顺等率领下也经四川进入陕西,陕西回民起义军将胜保所率的清军打得难于招架。多隆阿奉命之后,率部从皖北英山、霍山进入湖北麻城,经武昌转上襄阳,9月初抵达陕西商南。
9月中旬,多隆阿先与由陕西东下准备进援庐州的陈得才部太平军战于鄂、陕、豫三省交界的柳林沟、荆子关等地,陈得才部太平军被多隆阿击败。12月6日,多隆阿在潼关接奉上谕,以钦差大臣督办陕西军务,并接统原督办大臣胜保所部各营,共计有兵勇2万余人。就任后,多隆阿审察全局,认为陕西起义军连年战胜,气势正旺,清军不能急于求成。因此,在作战指导上,他决计稳扎稳打,由东而西步步进逼,力求每战必胜。
其时,多隆阿大量招募服务于军队的长期役夫,有个肤色黝黑、脸上长满了痘瘢的陈姓少年前来应征,负责招募的主事见他长得又高又壮,力大无比,就录用了,让其专管放养军马。
由于这个陈某吃苦耐劳且任劳任怨,不久就被提拔入营做了士兵,并且在频繁的战事中总是奋勇当先,舍生忘死。经过十年的征战,陈某因为作战勇敢,屡建奇功,获得了朝廷赏赐的“巴图鲁”勇号(“巴图鲁”乃满语baturu的译音,为勇将、英雄之意),官至记名提督,隶属于时任陕甘总督的左宗棠管辖之下。
陈某升任记名提督不久,麾下就调来了一位掌管书牍的小文员。此人姓朱,本是安徽籍书生,因屡试不中愤而从军。这个朱某仪表堂堂,儒雅俊逸,为人处事也恭谨谦和,彬彬有礼,长官陈某很器重他,对其甚好,关爱有加。
一天晚上,兴致勃勃的陈某把朱某召到家里喝酒,饭足酒酣之后,作为长官的陈某趁着酒意,突然提出让朱某陪寝。朱某大惊,断然拒绝,陈某顿时拔刀威胁,说若是不答应就当场把他杀了。为了保命,朱某只得违心接受陪寝长官。
然而令朱某匪夷所思的是,宽衣解带之后,自己的长官陈某竟然是个女人!于是,又惊又喜的他欣然“屈从”,干柴烈火,一点就着。从此,朱某每天晚上都到长官的住所就寝,两人卿卿我我如胶似漆,俨然一对地下夫妻。
俗话说得好,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同僚们很快就发现了朱某和长官的这种特殊关系,对他都很鄙视,以为他是降低自己的人格,曲意奉承,做了长官的同性情人(就是现在所说的同性恋)。谁也想不到陈某是女人。
纸是包不住火的。没多久,陈某怀孕了,肚子一天天地大起来,而她又怕事情败露,不敢贸然找医生堕胎,眼看将要临产生子了,事情很难再掩盖下去,就把朱某找来商量对策。
朱某也是束手无策,无奈之下,他就鼓动她以木兰从军的例子,主动向顶头上司左宗棠禀告,如实地陈述事情的经过,争取宽大处理。反正,就死马当活马医吧。
身为陕甘总督的左宗棠听了陈某的禀报,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还以为自己听错了。是可忍,孰不可忍?就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竟然会有如此怪诞的事情发生!且为军纪所不容。当他怒气冲冲地准备将这件事情据实上报朝廷的时候,却被帐中的幕僚阻止了。幕僚说,当初陈某作战勇猛,获赐“巴图鲁”的勇号,正是您向朝廷报的战功,如今朝廷要是认为她欺罔天听,怪罪下来,恐怕您也逃脱不了干系,搞不好引火烧身,还不如私下把事情就地解决了,不可对外声张。
左宗棠一听,觉得幕僚所言极是,冷静下来后,他就把这一对狗男女找来,让朱某从此改用陈某的名字,代替她的职位,而陈某就此恢复女儿身。
朱某因祸得福,轻而易举地捡了个记名提督的官位。刘继兴认为,这个朱某作为男人之幸运,简直与黄梅戏《女驸马》中一出大牢便不费吹灰之力成为状元的李兆庭有一拼。不过,得以坐享其成、僭代了记名提督一职的朱某,却慢慢开始嫌弃陈某的肤色太黑,脸上又有瘢痕,体形也太过壮实,缺乏女性的轻盈婀娜之态与面如桃花之美,于是渐渐起了异心,对之冷淡了许多。后来,左宗棠率军收复新疆,朱某追随之立下了一些战功,他遂趁机请求恢复了本姓,还纳了两个貌美如花的小妾。
陈某自然是气急败坏,打破了醋坛子。但她今非昔比早已无权无势,没法再行干涉。而且她也深深明白,如果事情闹大了,自己绝对也没好果子吃。于是,她携带所有家财和儿子,远走高飞,迁居异地,从此与朱某一刀两断,再无瓜葛。
这个事情确实很离奇。记载此事的《清代野记》是一本很有价值的文人笔记,此书在例言中说:“凡朝廷、社会、京师、外省,事无大小,皆据所闻所见录之。”其涉及清代咸丰、同治、光绪、宣统四朝事,有重大历史事件、典章制度;有宫闱秘事、官场轶闻、优伶义举、书贾著书、艺人绝技、挽联巧对及各色人等的生存情形,森罗万象,无所不包,俨然一幅晚清社会生活的全景图。作者张祖翼是最早走出国门看世界的大清朝名士之一,是清末大学者,且与吴昌硕、高邕之、汪洵同称海上四大书法家。其关于清朝诸事的记载,应是可信的。历史就是这样,许多鲜活的有趣的事情,由于种种原因,正史是无法或不屑于记载的。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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