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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率先出台房产税稳定房价 调控效果饱受质疑 |
www.sinoca.com 2010-06-01 经济参考报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一石激起千层浪。
5月31日房产税话题再度成为业内外关注的焦点。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中明确提出,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这令房产税开征的预期再度升温。另据知情人士向《经济参考报》透露,上海版楼市调控细则近期有望公布,万众瞩目的房产税条款很可能包含其中。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说,此次《意见》明确指出“房产税”,那么界定就比较明确了,无论是物业税还是房地产税,虽然叫法不一,但大多指的是房产持有环节的税种,目前而言就很明确了。即今年还是要研究调整房产税。
记者就业内人士透露上海将出台地方调控细则的情况咨询杨红旭的看法,杨红旭说,“近期上海有可能出台地方调控细则,房产税有可能在细则中有所体现。” 如果这样,上海就成为全国第一个推出调整后的房产税的城市。但这还是短期的、临时性的措施,为了抑制投机需求、稳定房价,就像北京“限购”一样,是国家允许的一些地方临时性地出台的一些限制投资需求的规定,这与调控方针一脉相承。
杨红旭分析认为,上海极有可能先对增量住宅征税,绝大部分自住性住宅(比如规定人均70平方米以内免征,就可以保护原有一套小二房,现新购一套大三房的改善性需求者),暂且都会免征,而且税率也会比较低,6‰左右比较合适。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房产税还可能会面向非本地户口和取得上海居住证未满一定年限的购房者征收。
杨红旭告诉记者,在国家没有全面调整的情况下,地方还是可以试点的。一来房产税是地方税种,二来房产税原本就属国务院的行政性条例,地方政府只需要报请国家批准就可以进行试点。这同时也意味着物业税这一税种今年很难出台,在这种情况下是要对房产税进行调整,对相关税基、税率扩大到住房领域。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房产税这一调控手段可谓是千呼万唤,各方前期研究、酝酿了很长一段时间,“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说明中央对此已经有了明确的表态,此时在个别城市推出房产税可谓是顺理成章。
针对了解到的这些情况,《经济参考报》记者向上海市房管局办公室相关人士进行了求证。该人士没有对记者提供的消息表示意见,而是对记者说:“如果有这方面的信息会通过一定的途径对外发布。”
陈国强认为,这一轮调控手段中税收手段可谓是从“引而不发”到“呼之欲出”。此前业内外对重庆的房产特别消费税格外关注,但在重庆公布的具体调控政策中并没有看到相关的规定,而北京、深圳、广州等热点城市的楼市调控细则均已公布,也并不包含此项条款。因此,业内外对于上海会否出台相关的房产税条款尤为关注。“无论覆盖面如何、税率如何都将对投资、投机需求产生很好的抑制,有助于地方政府摆脱对‘土地财政’的过分依赖,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陈国强补充说。
不过,也有部分税收专家对房产税开征的实际效果持谨慎的态度。“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在短期内也许对遏制房价的过快上涨有点用处,但从中长期来看,作用就要大打折扣了。”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杨志勇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说。
首都经贸大学税收研究所执行所长丁芸也认为,利用税收手段来调控房市,增加持有房屋的成本,肯定会对市场带来影响。然而,房产税等相关税收所起的作用是有限的,可能更多的是心理上的作用,不能过高估计税收在房市调控中的作用。
杨志勇提醒说,如果真的要出台个人自用住宅的房产税,重复征税问题必须考虑。房地产开发交易环节,个人住宅实际上已经承担了大量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相关的税费。“对个人住宅征收房产税影响面大,必须考虑其社会影响,新税源的开辟不能不谨慎。特别是近年来,‘被高档化’的楼盘不少,即使是很低的税率,居民个人是否有相应支付能力也是一个问题。”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税收研究中心主任李友元指出,税收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某个环节征收的税收不可能停留在某个环节或阶段,必然会扩展到其他阶段,影响到经济中的各个环节,所以,开征新税种或政策的调整都应该慎重又慎重。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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