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作海今日获得国家赔偿及生活困难补助共计65万元,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海萍亲手将赔偿金交付给了赵作海。今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上述消息。
河南省高院新闻发言人袁荷刚介绍说,赵作海无罪释放后,法院立即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协调当地党委政府为其盖新房,解决生活问题,并诚恳向赵作海及其亲属道歉,恳请谅解。并专派工作人员向赵作海详细介绍关于国家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征求其对国家赔偿的意见。经过双方协商,赵作海表示对法院开展的积极工作和诚恳态度表示满意,同意依法请求国家赔偿,不提出超出《国家赔偿法》范围以外的赔偿请求。
而在此前的5月11日下午,赵作海以公安机关刑讯逼供、检察院错误批捕、法院错误判决造成其被错误羁押为由,向商丘中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20万元。针对这一情况,商丘市中院院长宋海萍同副院长栾立学及赔偿办有关工作人员一起,多次深入赵作海家中进行协商,赵作海才最终同意依法请求国家赔偿,不再提出超出《国家赔偿法》范围以外的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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