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上海重庆深圳四城市将可能试点开征房产税 |
www.sinoca.com 2010-04-09 重庆晨报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房产税”可能开征的消息再次成业内外关注的焦点。有媒体报道,继重庆宣布拟对高端房征特别消费税后,上海也将开征住房保有税。有消息称,针对房产征税的试点地区可能定在京、沪、深、渝四个城市。据知情人士透露,部分城市已形成对房产征税的具体方案,目前正待最终批复。
昨天,中国社科院财政与税收研究室副主任杨志勇表示,从目前的情况和税收权限来看,近期北京征收房地产特别税的可能几乎为零。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主任易宪容也认为近期不可能征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人士在记者进行求证时,并未予以正面答复。而当记者问及近期会否出台新的调控政策时,他表示“政策出来就知道了。”深圳市地税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杨龙说:“这个事情不太清楚。”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8日晚也在官方网站回应称,关于在房产保有阶段征税的问题,早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就明确提出了。在房产保有阶段征税,要经国家层面定,地方应贯彻执行好。如果有关部门正在做一些研究也是完全正常的。
解读(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现在房地产价格飙升,相当一部分城市出现了泡沫,而大部分行政措施的效果不是很明显,如果房产税推出或试点也是意料之中的。房产税如果开征将对需求结构调整起到关键作用,进而对遏制高房价产生直接作用。预计重点征收对象将会是大户型和多套房产。
物业税作为一个重要税种,需要人大立法通过,过程较长,政府部门可能会先以房产税或类似的名义先在个别高房价城市试点,主要目的还是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而现在正是较好时机,因为3月以来部分城市的部分新盘又开始新一轮涨价,逼迫有关部门出台更紧的调控措施。这堪称遏制高房价的“第一利器”,威慑力超过其它税政和信贷政策。记者发现,房产税如果对个人征收意味持有环节的成本增加,影响投资性购房对未来的投资预期收益率。
解读(国金证券分析师曹旭特):房产税并非一个新税种,征收房产税不需要立法,只是针对原先规定的优惠部分取消,所以相比物业税这一新税种而言,房产税的恢复征收更顺理成章和易推行,但却能部分达到物业税的效果。物业税需要在周期评估物业价值基础上征收,而房产税是按原值的一定比率征收,不需要评估,所以短期内政府会恢复征收房产税而不是开征物业税。
房产税
征收范围:房产税可能先在部分城市率先恢复征收,尤其是目前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如上海、深圳等。
征收金额:以房产价值100万元为例,最少得交8400元。
征收对象:首套房征税可能不大,预计是大户型(达一定面积)、豪华房(达到均价一定倍数)、多套房产。
根据1986年颁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税率为1.2%。没有房产原值作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以房产价值100万元,在按优惠上限比例,也即扣除30%后的部分作为税基,乘以1.2%的税率就是0.84(100*(1-30%)*1.2%=0.84)万元。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
|
[声明] 加拿大华人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加拿大华人网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联系我们。 |
|
| | 相关文章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