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9日广东省政协分组讨论会上,省政协委员、佛山市委书记林元和建议,40岁以前的人租房,40岁以后的人买房,并根据周立波的一段相声生动解析了租房与买房的种种利弊。(1月30日《人民网》)
如果说任志强“中国年轻人就该买不起房”的论调让09年充满感伤,那林元和“40岁前租房40岁后买房”的建言则让来年显得愈加悲凉。不同的是,任志强的“买房论”是基于既得利益的固化,而林元和的“买房论”则是源于一则相声之后的情感认同。
咂摸林元和的利弊之“考”,其间的确充满了时代特征,甚至可以说是当下大部分城市居民的人间常态,比如“一旦和银行签约,就成了房奴,见了领导一点意见也不能有,只能哼哼哈哈。为啥?就怕被炒鱿鱼。如果是租房子,……每个月还能有剩余,可以提高生活质量,可以旅游,见了领导也可以争论争论。”
持允而论,林委员的生动解析的确校准了当下城市居民的心理轨迹。但常识告诉我们,一切脱离实际的建议都是对民众的一次挑衅。
首先,林元和“40岁租房”论的前提是公共租赁住房的快速推进。但资料显示,公共租赁住房并非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可以在既定政策的强压下顺利推进。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问题在于长久的资金来源。而目前,我们国家大多数房地产企业并没有具备这样的资金实力。刘洪玉认为,由于公共租赁房建设的周期性较长,企业回笼资金的速度非常缓慢,但由于这种住房总量可能较大,所以单纯依靠政府补贴并不现实。(2009年3月12日《国际金融报》)
可能有人说,刘洪玉的资金瓶颈论只是就全国整体而论,作为中国经济强市的佛山市未必如此,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从刚刚召开的佛山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得知,目前佛山市常住人口(含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达557万人,且佛山市已进入第四次生育高峰,加上已有的庞大人口数量和持续增加的流动人口数量,佛山市将长期存在人口基数大、流动人口多的状况。
其次,“40岁买房”论的假设前提是个人工资的持续上涨和房价的停滞不前。但这样的美好期望只是民众的一厢情愿。去年11月12日,在北京召开的“‘后危机时代’的全球金融与中国机会”主题论坛上,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哈继铭称,中国房价持续上涨的推动力将长期存在。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步履维艰,是现实之艰,房价持续上涨是未来之惧。在现实和未来双重的逼仄下,“40岁前租房40岁后买房”只能来源于相声且沉寂于相声。(红网 秦皖)
“40岁前租房”不靠谱
一般来说,40岁以前的人可变因素很多,工作不太稳定,收入水平有限,生活需求与40岁以后通常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从这个角度来说,建议40岁前租房不买房,对于倡导一种合理良性的住宅消费观很有必要,也很有现实意义。然而,在笔者看来,这个建议虽好,但真正实施起来,却面临诸多难题。
众所周知,在以廉租房、经济适应房和商品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中,廉租房面向困难家庭,经济适用房面向城市低收入家庭,而许多买不起高价房的中等收入家庭成了政府管不到、市场管不了的“夹心层”。事实上,这一“夹心层”中大多数是企事业单位中低收入职工、进城务工人员以及适龄结婚青年。面对持续飙升的高房价,他们不得不依赖于租房生存。然而,随着“夹心层”数量越来越多,城市租赁房源的矛盾不仅日益突出,而且不断上涨的租房价格也让许多人承受不起。
居者有其屋,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政府既要解决好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也必须考虑那些买不起房的“夹心层”的租房困难。这方面,国际上有很多成功做法和成熟经验可资借鉴,如在美国,政府推荐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租房,租房者拿出收入的1/3支付房租费用,不足部分由政府补贴。在我国香港特区,当地政府则通过建造“公屋”帮助30%的家庭实现“居者有其屋”。反观我国其他地方,大部分城市既没有提供充足的土地用来建设租赁房,也没有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发展二手房租赁市场。这种情况下,提倡40岁以前的人租房,自然不太现实。
为此,笔者建议,政府要大力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建立多元化的住房租赁制度,有计划地建设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制定合理的租房价格和租约,形成规范、成熟、庞大的房屋租赁市场,拓展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这样,40岁之前租房才能成为可能,自信地走向“租房时代”。(新华网 刘予涵)
请先帮我说服丈母娘!
“40岁以前的人租房,40岁以后的人买房”,林书记的建议实际上提出的是一个理性购房的问题。如果反向思考,无非也是在批评年轻人的自不量力。我想,对于更多40岁以下且又缺乏财力购房的人来说,想必对林书记的循循善诱“百分之百赞成”,但同时他们又多么迫切希望林书记们能够“送佛到西天”——求求你们帮我说服丈母娘吧!
有关丈母娘推动房价的话题早已不鲜,不管是支持者还是反对者,几乎都承认年轻人结婚的前提条件是“婚有所居”,如果没有独立的新房,即便小两口认为蜗居照样生活,租房也无妨,但能够敌得过“丈母娘”的围追堵截吗?而当是否拥有新房成了检验男方及其家庭的实力与诚意之时,即便丈母娘不威逼,准女婿也不想因为无房而频受丈母娘的“不恭”吧?
的确,买房需要量力而行,做房主即成房奴,也够委屈自己的了。但假如不想做房奴,他们又将在哪里安身?林书记和积极响应他的委员们,几乎没有40岁以下的,即便也有广东省政协常委、省政协社法委主任谭璋球的现身说法,但曾任省人事厅厅长后到省政协任职的他10年来在广州、江门两头跑,广州的家就设在政府公寓里,每个月租金几百元,水电有优惠,所以发现租房住也不错。遗憾的是如此现身说法,不像是在引导,倒像是在炫耀——真有这么优惠的政府公寓,谁不想也租一套?
如果仅仅是一群专家在如是建议,那我们可听也可不听,但林书记他们可是政府官员,该知道当下房市为何“涨”声不断,也应从自身职责上实实在在地拉这些年轻人一把。即便无法迅速有效地降低房价,但对于加快实施廉租房建设总该尽职尽责吧?如果佛山市的廉租房已足够年轻人们租住,而他们却还在自不量力地硬撑做房奴,那作为官员有责任加以引导和教育,但我想当地恐怕还不能理直气壮地说“尽管租住无妨”吧!既然连40岁以前都租不到廉价的房,又怎么能让他们“缓冲”40岁以后再买房呢?
我们不怪罪林书记他们的好心,但既然所在政府不能满足“40岁以前的人租房”的愿望,又无法帮助说服更多的丈母娘同意“40岁以后再买房”,那岂不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说了也白说,说了不如不说呢!(大连晚报 周稀银)
蜗居族:40岁后就都能买得起房吗
林元和书记的一席话经媒体报道后,立即引发了网友的强烈反弹,网友表示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我要是火星人,才不在地球买房”。
网友“晓凌”提出了另一个现实问题——40岁之前的住房如何解决呢?“一般大学毕业时,年龄已经二十四五岁,工作几年到二十七八岁结婚,三十岁左右应该有孩子了吧,房子仅仅一间肯定是不够了。过去这些都由组织上来帮助解决,现在市场经济了,都由自己去想办法来解决,这确实是非常伤脑筋的事情。”
新华网友“碧翰峰”的提议说出了大多数人的想法,以前都说“三十而立”,如果这样的“四十岁论”可以成立的话,“我们倒是想请书记、委员们带个头,自己或是子女去租个房试试,享受一下提高生活质量的滋味”。
网友“天涯倦客”则提出了一系列问题:“林书记能保证四十岁后大家都能买得起房吗?买不起怎么办?租房就一定租得起?房主不租了怎么办?国家的房租不着怎么办?”
租房派:居者有其屋不一定要买房
尽管在各大论坛上,抨击的炮火显得十分猛烈,但在新浪微博上,支持和反对之声各占据半壁江山。
新浪博友“矢车”对林元和书记的提法表示赞成,他说,我们的住房是我们打拼出来的,所以更能体会其中的不易。租房有何不可?就像如果买车只为了上下班,不如打的一样。“非主流琳达”则表示,这建议比较适合中国的实际,居者有其屋并不是一定要买房。
网友“用心追随我的一生”说,忽然发现身边很多快要结婚的朋友在谈论买房,“就我们‘85后’,凭借这工资水平,买房绝对是错误的选择,那将会是没自由、没发展空间的选择”。
网友“GregMond”从历史原因分析了当下国人的买房心理,“我父母在40岁以前都是租的单位的房子,而且搬了3次家。中国人是从房产商业化以后才想起一定要有自己的房子的。”她也赞成租房应是未来中国年轻人的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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