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电视台暗访报道视频截图1.
镇江市电视台暗访报道视频截图2.
镇江市电视台暗访报道视频截图3.
红网长沙1月18日讯 1月16日晚上,网友“huanwsy”在凯迪论坛发帖《2010最牛官腔:请你们报道正面新闻,否则我可以不接待》。两天来,这个帖子已经在凯迪网、大旗网等论坛引起许多网友关注。
1.这就是ZF机关工作人员办事的典型。他们那里是为人民服务的呀?
2.曝光了,最多就是一个口头检讨,年终不得评优……对了,这组织人事处的领导不会是“临时工”吧。
3.现在有些记者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到处骗吃骗喝,到处去找碴,要是招待的好就帮你大吹特吹,招待不好就给你负面报道,太多了。
4.首先声明我不是这个小区的业主,我看了以后,异常气愤,这是人民的公务员吗?你有什么权利不接待,太嚣张了,把他的嘴脸传到全国去,让他著名吧!
5.看看有多少违章建筑都拿到了房产证,你就晓得房管局干了多少好事。最终只有一句话,人家是被欺骗的。
6. 据说,镇江某个房管局长说道,镇江的房价还要涨…… 对于这一问题的认识可能不一,但是,作为他的位置讲这样的话其实也有着一个政策水平的问题,那就是:代表谁?作这一级政府部门,你只有放正位置,才能真正为民服务,但现实是我们有些政府职能部门事实上成为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其实人家为利益集团服务是有着现实的实在的利益驱动的。另外,作为他们工作的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规范镇江房地产市场,但是从09年下半年出现的几个成这社会焦点或者在一定程度上发展成为社会事件并造成社会影响的镇江房地产市场的事件说明了政府职能部门做的工作是相当地有问题的,是不能让百姓满意的。
7.牛啊!不正面报道就不接待你!不肯捐款就扣你的工资!不听话就不提拔你
8.从视频来看,该谢“处长”讲话调理不清,逻辑概念含糊,方言土话严重,基本上判断没读过什么书。
9.组织提拔干部的时候,就不考虑一下该人的智商和学历水平?只考虑有没有后门,这不太合适吧。
10.这些都是得到许可的,你以为这些记者们真的敢得罪官员啊,敢不畏官员的现当代我看也只有《南方周末》一家而已。
11.这个讲话的水平太差,公务员考试不是有面试的吗?还组织人事部门的,做人事的就这个水平啊?
12.现在知道镇江发展滞后的原因了吧?就是因为象这样素质差的官员充斥在政府机构里,大家仔细观察观察,其实这样的官员很多。
13.2010年最牛语录,镇江又要火一把了。房管局,你妈喊你回家吃饭去了,呆在那里不办事。
14.没想到,镇江也能出如此牛比的“公仆”!恭喜这位谢科长,不仅要闻名全中国了,而且你的名言将被载入史册。
15.看视频,定这个题目是有点断章取义的。记者追逐的是新闻价值,他们手里掌握的也是暴力,这处长观念有点问题,但也并不是太难沟通,有点冤枉。记者如果想拍片来反映公务员态度,应该去交警大队,车管所这种地方。
16.镇江电视台终于上路子了,懂用、敢用非正常拍摄了,这个才像个媒体的样子,冲这点,以后多看看镇江电视台了。
17.最近镇江的房地产市场真滴挺乱的,集中曝出的事儿不仅仅是奸商的问题,更是提示了管理部门管理上存在着问题。
18.又来一个周久耕。
19.人家处长说的可是实话,如果聪明的人根本就什么话都不会说,免得给别人抓尾巴。
20.报喜不报忧就是这些小官员的计量。
记者采访权必须得到尊重
众所周知,记者履行职责,依法进行采访报道,行使的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何况从某种程度上讲,记者进行采访,把事实真相报道出来,也是在履行社会监督职能,受访者有义务主动配合采访才是。昆明振新医院的个别人,不但不予以配合,反而采取暴力行为阻挠,在法制不断健全的今天,发生如此恶劣的事件,令人震惊!
记者凭良知报道事实真相,体现的是一种社会责任,理应受到尊重。作为被采访对象,即便是记者采访报道的事件对自己不利,也该理智地接受采访,而不应该采用暴力手段阻拦。无视客观事实,甚至不计后果阻挠记者采访,其实是一种非常不明智的举动,结果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不容置疑,记者的采访权必须得到尊重。这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客观要求,也是公民享有知情权的必然要求。如何有效地保护记者的采访权不再受到侵害,记者在采访活动中不受到身心伤害,考验着我们的执法水平,也考量着社会文明进步的程度。记者采访权能否有效保障,犹如一面镜子,映衬出的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对此,我们切不可小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