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瑞龙主要犯罪事实
1996年5月25日晚,成瑞龙伙同他人潜入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三路被害人伍某的住宅楼,蒙面持刀威胁伍某一家三口,当场劫得人民币23400元、港币10140元及其他物品。次日早上6时许,成瑞龙等人又威胁伍某筹集人民币178000元,劫款后逃离现场。
随后至2005年1月期间,成瑞龙先后流窜于广东、广西、湖南、浙江、重庆、江西等地,伙同他人先后实施或单独实施犯罪,抢劫、故意杀人、强奸作案10起,杀害13人。
在成瑞龙实施的6起抢劫、故意杀人作案中,共致8人死亡,1人重伤,入户抢劫4次,持枪抢劫1次,抢劫财物共价值人民币288610元。此外,成瑞龙为抗拒抓捕,共致3名警察、1名保安死亡,还实施强奸作案1人,杀害1人。
前天上午9时30分,广东佛山市中院第一审判庭内,能容纳百余人的旁听席座无虚席。枪杀三名警察、身负13人命案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成瑞龙在这里受审,除一起强奸案不公开审理外,其所涉嫌的抢劫案、故意杀人案刑事附带民事一并公开开庭审理。
面对指控,成瑞龙对事实基本认可,但对被指控的部分罪名有异议。据悉,由于案情较为复杂,且该案的部分被害人提起民事诉讼,预计该案庭审将持续两天。法庭将根据审理情况,择期公开宣判。
公诉人读起诉书成瑞龙做射击状
前天一早便有记者、市民、被害人家属申请旁听,佛山中院最大的刑事审判庭第一审判庭内,有的人要站着旁听。
成瑞龙身穿着棉衣、外套马甲囚服,戴着手铐、脚链,缓缓进场,眼睛不住向旁听席上扫视,他想看到亲人有没有到场,他14岁的儿子有没出现。他短发、头发略卷曲、黑亮,戴着一副黑框眼镜,脚穿崭新的运动鞋,表情平静,其形象很难让人与杀害13条人命凶徒画上等号。
审判长首先驳回成瑞龙在庭前提交的精神状态司法鉴定申请。公诉人开始宣读起诉书,几十页的起诉书宣读了半个小时。成瑞龙则显得心不在焉。一位近距离摄影记者发现,他双手做出射击状。
被迫杀人成瑞龙言论令人瞠目
庭审中,成瑞龙称,有人说他杀人是为了报复社会,但是如果他真的对这个社会有报复的话,也许今天不是13个人的生命,而是130个人。“我每次都是自己有生命危险的时候,才会去剥夺他人的生命。虽然这是很自私,但是自己的生命是最大的。”
公诉人对成瑞龙的所谓“被迫杀人说”进行了反驳:“我们想反问成瑞龙,这些被害人有主动威胁到你的生命?是你进行抢劫或者在故意杀人正在灭口的时候,主动杀害被害人。在这个时候你怎么能够反过来说,如果你不杀掉被害人,被害人就威胁到你的生命呢?这种完全是社会价值观的错位。”
前日上午,两名被害人家属要求成瑞龙民事赔偿共190万元。成瑞龙在法庭上说:“我是一个快见阎王的人了,没有能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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