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三鹿毒奶粉事件引咎辞职的原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李长江近日复出,出任中国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此事在网民引起强烈反响,再次引发了人们对官员问责机制的质疑。
据江苏省官方媒体《新华日报》上周六报道,12月24日至25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李长江赴江苏考察,听取江苏“扫黄打非”工作和打击手机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专项行动情况汇报,实地察看南京、镇江的重点出版物市场,并与省领导作了工作交流。
现年65岁的李长江,曾担任国家质检总局局长多年。去年9月三鹿毒奶粉事件发生后,质检总局受到社会猛烈质疑和抨击,李长江最终辞职。但他仍然被保留了中共中央委员的身份,并继续享受正部级干部待遇。
此前,因三鹿事件被国务院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在去年12月反而官升一级,由副司级升为正司级,出任安徽检验检疫局局长,后在舆论压力下,鲍俊凯低调回京,重回质检总局,担任科技司副司长。
同样涉及三鹿事件,今年3月被河北省纪委给予记过处分的河北省农业厅原厅长刘大群,则早在去年11月就已从河北农业厅调任邢台市担任市委副书记,并在今年1月当选邢台市市长。
刘大群从省直机关的农业厅厅长,调到地方担任主要负责人,虽然同是厅级干部,但一般认为,新岗位更有实权,属于升迁。
中国今年7月下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一年后如果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除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外,还应当征求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的意见。
对此,中国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认为,李长江引咎辞职已满一年,担任新职符合上述规定。“但问题是,像三鹿婴幼儿奶粉这样影响很大的事件,这样的官员复出以后会不会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
汪玉凯强调,官员复出与否,复出后做什么工作,与他在公共事件中所承担责任大小、该公共事件对社会的影响力(尤其是负面影响)和造成的后果都是直接相关的。
《新京报》评论则指出,近来一些失职官员纷纷复出,说明“问责风暴”并未产生制度性痛感,一些官员反而体味到了制度的“隐性关爱”。失职官员“复出热”显示出,当前的官场问责缺失一种常态追究体系,每一次问责,基本上都是单方面依赖媒体和舆论的外在压力。这种官场问责惯例已经真实地显示出它的被动性与疲沓性。(明永昌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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