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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小学生卖淫案中这温情脉脉皆大欢喜的落幕 |
www.sinoca.com 2009-12-19 环球网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周末两日向来是媒体舆论的缓冲区,因而周五一般是公布重大消息的好选择。12月18日,昆明市五华区法院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小学生卖淫案”作出一审宣判:张安芬、刘仕华犯容留卖淫罪,但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准确地说,此次被宣判的并不是“小学生卖淫案”,而是由其派生出来的“案中案”。有的媒体因此称其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张安芬、刘仕华容留卖淫案”,这也不够准确,被宣判的是“容留卖淫案”不错,但这个案中案本身还称不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真正让举国为之震惊的,还是那桩“小学生卖淫案”,在舆论漩涡中陷入被动的云南昆明五华警方承认工作存在问题,并撤销了该案。然而不久之后,高度负责任的警方宣布发现了刘仕华、张安芬唆使另一个女儿刘艳(化名)卖淫的犯罪事实,刘仕华因此被刑拘,其女儿刘艳被劳教。
如今,这桩案中案的一审判决,至少可以说为整个事件划上了一个分号。此前有评论说,这将是一次没有赢家的判决。从严肃处考虑,未必不是如此。但是,如今判决的结果摆在面前,反过来想想,却又未必不是一个温情脉脉甚至皆大欢喜的落幕。事前肯定有不少人在思考,这桩容留卖淫的案中案将怎样完结,现在人们又一次明白了世界为什么需要智慧。一如湖北邓玉娇案,在历经万千争议之后,被告还是有罪,但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有罪很重要,有罪意味着张安芬、刘仕华容留卖淫的事实成立,那么警方此前的种种行动就没有太大问题。至于抓了小学生,那是中了刘仕华等人的调包之计。
同样的,免除刑罚也很重要。免去了牢狱之灾,如果不是太较真的话,对于深陷官司的刘仕华夫妇而言,的确算得上一种诱惑。以有罪之判为警方平息争议,以免刑之实安抚被告的情绪,两相作用实在很有利于减少不安定因素。由此生发而出的最好畅想,当然是行使权力的各方自此摆脱种种非议,重新投入到无限的为民执法行动中去,而刘氏家庭也该吸取教训,重新开始他们在底层默默无闻的生活。但是,这一切真的是法律的精神使然?若刘、张二人果然如公诉方所说,专门租房4 间以驱使刘的亲生女儿卖淫,所谓情节轻微的说法未必能够站得住脚。果然如此,轻判又为何故?
被告人在庭审中,对犯罪指控并不承认,而且指出过去的有罪供述是“公安人员教的”。法庭对此不予采信,并认为刘仕华女儿及嫖客的证言也能对被告的犯罪事实进行相互印证。不过,刘仕华的女儿及那些嫖客并未出庭作证,而且刘的女儿此刻也正在劳动教养之中。这些证言,又靠什么自证效力?真相到底在哪里,有媒体评论说,“小学生卖淫案”陷入了一场“罗生门”。其实并不存在什么天然的不信任,“小学生卖淫案”的真正指向,就是社会对警方办案程序不合法不规范的诘问。但是,当地有关方面的着力之处显然放在了自纠自责之外,仿佛要努力证明什么。难道就为了这个到头来认定的“情节轻微”,就值得如此大动干戈?
只要没有无法解释的疑问,民众其实更倾向于接受和相信。政府的勇气不在于动用一切力量去证明自己的正确,而在于如果有失误就承认失误的存在,并努力去弥补和改正。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如果方向相反,地方政府用于自证清白的力量越大,它必然要遭遇同样巨大的质疑和追问。就此而言,即便民众接受目前关于容留卖淫案的一切结论,相关政府部门也不可能因此获得更多的信任加分。“小学生卖淫案”很早之前就应当结束了,而不是今天以这种看似温情和模糊的方式划一个小小的分号。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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