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近期高调全力打黑,广东则选择低调积极反腐,近月来除了有多名高官因贪污腐败先后落马外,广东上周也披露,今年的前10个月有18名县处级以上干部被判;这显示广东近期的反贪腐工作涉及整个官僚体系,力度和积极性难得一见。
据报道,今年的前10个月,广东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405件,涉案金额逾2亿元(人民币,4080万新元,下同),其中百万元以上大案21件,涉及县处级以上国家公务员要案2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79人,厅级干部4人;已判刑166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18人。
在过去的一年里,因贪污腐败落马的广东高官包括原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原深圳市长许宗衡等。
深圳一名资深政治观察家在接受本报访问时指出,尽管广东的手法不如重庆高调,也没有像重庆那样,有一些较吸引眼球的新黑帮人物和精彩内幕,但在实际意义上,无论是全力打黑或积极反贪腐,“价值”都一样重要,一个“对外”,一个“对内”。
他说:“很多地方在整治官员贪污腐败方面,采取的是偶然性的杀一儆百策略,这么做较像摆个姿势,大多官员并不会太担忧,因为贪污腐败的官员很多,很难轮到自己出事。
“反观广东过去一年采取的是持续性的斩草除根策略,因贪污腐败而出事的有政协主席、市长、厅长、处长等级别,这么做不但能更深入地歼灭官僚体系里的贪污腐败,那些没有被揭发的官员则更可能引以为戒、自我反省。”他也表示,广东近期反贪腐的力度和积极性,值得其他地方仿效,有如重庆的全力打黑。
广东省纪委书记朱明国近日在中共中央党校所办的《学习时报》里撰文,认为中国内地可以学习借鉴香港廉政建设的有益做法和经验,而香港廉政公署的手法一向是大规模出击、斩草除根,只要存在一线希望,就不惜代价追查到底;广东今年前10个月里对商业贿赂案件的彻底调查,明显存在着香港廉政公署的特色。
据广东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曹晓东介绍,今年以来,广东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围绕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金融投资等重点领域,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了一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面广的商业贿赂案件,严惩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成效。该办公室也通报了近期查处的10起典型商业贿赂案件,工程建设领域仍是商业贿赂的“重灾区”,这就包括深圳高新区开发建设公司工程部原部长赵斌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招标过程中,接受承包商的请托,在投标人资质设定、资格预审、截标时间等方面给予关照,帮助其中标,收受贿赂款共计32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商业贿赂依然严重
曹晓东说,目前商业贿赂在一些领域和行业仍然比较严重,治理工作形势不容乐观,工作依然艰巨而繁重,必须长抓不懈,不仅要始终坚持查办商业贿赂案件高压态势,更重要的是要将查办案件工作与深入铲除行业、部门“潜规则”、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加快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另一方面,为了改变当前中共干部管理中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提出做好任前核查工作,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加强对不胜任、不称职干部的组织调整工作,认真执行问责制度等要求。(杨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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