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网友曝”。11月21日,网友发帖晒江苏、广东7所“豪华”监狱,江苏盐城监狱堪比“白宫”,欧式建筑,小桥流水,极尽奢华。不少网友称,这样的监狱堪比高档小区,他们也想进去服刑。对此,几家监狱回应,监狱按照国标建设,未超标。(《新京报》11月25日)
“未超标”的“标”所指为何?是指建设规模,包括罪犯用房、干警用房、武警用房及其他附属用房的建筑面积,还是指造价,包括建筑用料、内饰标准及环境设施的投入等,语焉不详。
查阅司法部编制颁发的《监狱建设标准》,该“标准”第四章公开了监狱各种用房的建筑面积参照表,但并没对用料及造价作出规定。要想打消公众疑虑,不妨公开一下这些上榜监狱的造价。
为了有利于对罪犯的改造,将监狱建设得好一点、人性化一些,没人反对,但监狱毕竟是监狱,它不是高档小区,更不是度假村,监狱建设应符合安全、坚固、适用、经济、庄重的要求,切忌铺张浪费。为此,《监狱建设标准条文说明》第四条规定:监狱的建设水平要与当地的实际情况、社会发展相适应,在监狱建设中应该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和厉行节约的方针,节约能源和土地,防止浪费。看看图片中的盐城监狱,其豪华程度不免让人生疑。
弱弱地问一句:哪类罪犯有幸能在这类豪华监狱服刑呢?人有三六九等,罪犯也是,一般的地痞流氓、鸡鸣狗盗、杀人强奸等底层罪犯,可能没福分在“白宫”服刑,有幸能在此服刑的估计多是有“身份”的罪犯。当然,这些都是猜测,要知实情如何,还得请监狱方把服刑犯人的名册拿出来晾晾。
近年来,各地监狱曝光的贪官在狱中大享优待的消息,一次次刺激了公众的神经。如成都贪官马建国在监狱不穿囚衣,不吃囚饭,可以使用移动通信工具,自由驾乘宝马,经常由监狱警车带到宾馆酒楼消费,可以回家过夜、外出与亲友会见等,就是典型一例(《京华时报》2006年9月9日)。此外,如上海首富周正毅受优待案:基本不参加劳动,也不待在监室,而是自由出入监狱二监区教导员俞金宝的办公室,打电话,看电视,享受空调和沙发,享受多种特权,这激起了公众极大的愤慨(《南风窗》2006年10月)。此类例子不胜枚举。
公众对豪华监狱的质疑,其实是担心监狱也存在腐败和特权,犯罪分子也分等级。凭什么有些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肆意挥霍纳税人的钱,入狱后依然享受特权,这不是助长腐败是什么?(王学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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