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南方回到湖北某市,与一位熟识的民企老总进行了交流。这位同志原为该市乃至全国同行业首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国企总经理,曾在某大型一档国企任职。我参与了那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前年底该公司改制民营后,他被民企继续聘为总经理。他做事聪明,为人厚道,对工人阶级充满感情。前天,我在其办公室与他畅谈了好久,下面把涉及国企改制和下岗失业工人的内容摘记如下。
在谈到国企问题的时候,他略加思忖后说:“国企曾经辉煌过很长时间,为什么后来纷纷陷入困境?真的是国企机制僵化、管理不善吗?你应该记得,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之前,国企管理多严格啊,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多高啊。公司化之前,国企领导体制是三句话: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厂长经理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实践证明,这样的管理体制是管用的、有效的。国企困难是有历史原因和政策原因的,你很清楚,不用我多说。至于说机制问题,是在国企改制进入深水区的私有化方向明朗之后,形成了一种与以往截然不同的动力机制:以前,政府部门对国企领导班子的考核,主要看经济指标,看经济效益,也看廉政勤政;等到国企改革方向指向产权,地方政府部门就是考核国企的改制进展情况,至于企业生产经营是否运转良好,根本就没有压力了。甚至有一种说法,企业越亏损越好卖,——价格便宜呀。在这种大环境氛围里面,国企管理层会向哪个方向努力呢?会如何迎合大趋势呢?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吗。有人说,国企之死属于‘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是有道理的。政策导向形成的大趋势是‘国退民进’,是改制民营,国企管理层也只能顺势而为呀。”
我疑惑地问:“很多国企在改制民营后为什么不尽可能多用原国企职工,却爱聘用农民工,难道真的是农民工比原国企职工更勤快、更会干活吗?国家政策不是鼓励多用下岗失业职工吗?他们就业难,没有积蓄,面临着多严峻的生存考验啊!”
“表面上看,从舆论上看,似乎地方政府在政策措施上鼓励民企聘用下岗失业职工。我认为也应该鼓励企业多聘用他们,因为这样有利于减少失业、增加就业,有利于社会稳定。但实际上,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导向,却是在鼓励民企不用原国企职工。追求利润最大化是民企的本能,聘用原国企职工与这个本能不相符。”
“聘用原国企职工,民企人工成本要高很多吗?是他们工资福利待遇要求比农民工高吗?”
“不是原国企职工工资福利待遇要求高,这个方面的支出费用倒差不多,反正是既计时又计件。问题是,如果用原国企职工,根据有关规定,在原国企的工龄必须连续计算,那么企业必须和很多中年职工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这对于原国企职工本来是好事,但是,这些职工很多已近退休年龄,一旦办理退休手续,则需要企业为他一次性交纳十年医保,而这是一笔不菲的费用:大约每个人需要五六万元。如果原国企职工在失业状态下自己办理退休手续,则无需交纳这笔费用。我不知道这个可笑的规定是本市独有的土政策,还是全国统一的。听说,医保是本市社保最赚钱的行当,大约与此有关吧。这个要求企业给退休职工一次性补缴十年医保的规定,就直接造成了民企不敢聘用原国企工人。这是民企的利益驱动机制发生作用的直接结果。有人误以为民企不愿意用原国企职工,是因为国企原职工毛病多,这是不符合实际的。还有一些报道,说城市清洁工是因为城市人不愿意干,才聘用农村人来干,这也是鬼话。城市里那么多下岗失业工人,谁宁可挨饿,不做清洁工?难道他们还为了人格尊严而不愿扫大街吗?至少在本市,清洁工岗位还是香饽饽呢。原国企职工中绝大多数是能吃苦耐劳的。可是,民营企业,除非个别是在改制收购国企的时候,与政府有约定(这也是地方政府部门避免短期下岗失业工人过多影响稳定),必须聘用至少多少名原职工(也就是一年时间),否则很少有民企愿意聘用原职工。不是民企不信任原国企工人,一般来讲,从生产经营角度出发,都是愿意根据定员继续聘用部分原职工的,因为毕竟是熟练工呀,谁愿意放弃熟练工而找生手呢?但是有关的地方政策规定,使民企尽可能回避招聘下岗失业职工。无他,是利益驱动的必然。”
啊,我曾经以为,民企不愿招聘原国企下岗失业职工,是对国企职工有成见呢。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原来如此。面对广大下岗失业人员的生活困境,面对他们无比艰难的再就业梦想,我们那些“情为民所系”的地方政府官员们,是不是应该努力拆除广大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各种藩篱,千方百计建立一种实实在在促进他们再就业的机制呢?(库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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