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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密局官员谈力拓案:保密系统人手严重不足 |
www.sinoca.com 2009-08-11 21世纪经济报道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沉寂多日的“力拓间谍门”事件,因一篇由保密系统人士撰写的文章再起波澜。8月10日,一篇署名为“蒋汝勤”,标题为《力拓案件折射出什么?》的文章红遍网络,被四处转载。
《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由于文章最早出现在“中国保密在线”,不少媒体在转载时认为此文为官方声音,包括“经济间谍过去6年里,迫使中国钢企在铁矿石价格上多付出7000多亿元人民币的代价”这一结论。
10日当天,该文作者蒋汝勤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特别强调:“文章只代表我个人的观点,和一切机构都无关。”此前,他曾担任过江苏淮安市保密局局长一职,目前供职于江苏省保密局。
“由于泄密,对国家经济安全和利益造成的损害非常巨大,最后都由国家财政和消费者承担,而社会上却有许多重大民生问题亟待解决,这使人非常不安。”他告诉本报记者。
至于7000亿的说法从何而来,他向记者表示,7000亿这个数据是引用了此前部分媒体的公开报道。并非他个人研究或者从其他渠道得知。
记者注意到,7000亿这个数字最早出现于7月中旬某地方媒体的一篇报道。文中引用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一位学者的话:“2005年度铁矿石涨价幅度为71%,2006年度为19%,2007年度则是9.5%,2008年度更是高达96%。据此计算,6年间中国钢企仅因价格上涨就多支出约7000多亿元,相当于同期中国钢铁企业利润总和的2倍多。”
“我们不仅在法律和制度层面对保密监管严重缺失,在商界,作为我们企业本身而言,对于战略保密意识,甚至可谓极差,很多时候毫无意识地把一些情况和盘托出。”一位大型钢企的高层人士表示,“可是相比而言,那些跨国公司对于任何的销售或战略细节,都不会轻易谈论。”
他认为,由于中国所真正经历的市场经济不足15年时间,对于国际商战的残酷性认识严重不足,“力拓事件,给很多企业上了一课”。
在蒋汝勤的文章中,他援引早在1997年就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中所言,“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进行。如果对此缺乏认识,就会在综合国力的激烈竞争中误大事,吃大亏。”
对于保密监管这一宏观战略和操作层面的建言和反思,蒋汝勤提出了如下三点建议:经济保密已成“短板”,亟需加快构建完整高效的保密安全法规体系;国企自身“内鬼”频出,亟需严格对大型国企高层的保密监管;政府部门各自为阵,亟需加强沟通协调形成保障经济安全的国家意志和强制力量。
至记者截稿时,最早刊登此文的“中国保密在线”出现了暂时无法访问的情况,原因未知。
《21世纪》:请你介绍一下这篇文章写作的背景?
蒋汝勤:文章只代表我个人的观点,和一切机构都无关。
我个人对保密监管(包括法规依据、权威机构、和监管力量)缺失这一问题非常关注,发生力拓事件后,这一问题的严重性显得越加重大和迫切,我希望能够呼吁,使得这一问题得到正视。
这种缺失非常不应该,尤其是在经济领域。由于泄密,对国家经济安全和利益造成的损害非常巨大,最后都由国家财政和消费者承担,而社会上却有许多重大民生问题亟待解决,这使人非常不安。而这种监管的建立和完善,又牵涉到众多部门和层面,似乎赶不上经济发展的节奏,经常滞后。
对于这一事件的描述,即力拓案件本身以及数据的引用,都来源于权威媒体的公开报道和资料。比如“7000亿损失”这一数字,在央视经济半小时、中青报、凤凰网财经评论等都有。
《21世纪》:你提到,目前“亟需严格对大型国企高层的保密监管”,能否介绍一下目前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蒋汝勤:这正是亟需建立和完善的,否则就不需要写这篇文章了。需要引起重视的一个现实是:目前保密系统人手严重不足,其实除了政治、军事、外交等重大领域之外,对于钢铁这样关乎国计民生的基础行业,也必须得有相应的机构作出到位的监督。经济保密工作现在特别需要。
《21世纪》:但钢铁企业及其高管们似乎也有困惑,今后该怎么在对外合作、交流的过程中,把握信息交流的尺度?或者行业的人并不知道,他们与外方交流的信息会涉及到国家经济安全和利益。
蒋汝勤:一方面,国家的相关法规制度建设亟需完善,这不仅仅指保密法,还包括外商投资法规,以及外商代理机构的监管、注册、审查等等;另一方面,主管部门要到位尽责,也就是我文中提到的三方面的“改进之处”。
每个企业的情况都不尽相同,如果仅仅是一家企业信息,那可能只是企业商业秘密或情报,但如果覆盖到全行业重大信息,那就可能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和利益。而这二者之间,需要有法律法规作出明确的界定,需要有机构和具备专业知识与技能的人手去具体定密,以便企业在对外交流合作中准确把握。
《21世纪》:在你建言的“保密监管的制度建设”和实际操作层面,有没有其它国家的经验可以借鉴?
蒋汝勤:可借鉴的太多了。
欧美等国都保持高度的保密反谍警惕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执法,课以重罚,并公开曝光。中国也应该对侵害国家安全利益的行为有足够的重视和动作。
《21世纪》:你在文中提到,涉案的经济间谍“拉拢收买、刺探情报、各个击破、巧取豪夺”,是不是说,“经济泄密”和“商业贿赂”之间往往有直接联系?
蒋汝勤:(两者)肯定有因果关系。但具体情节,现在司法机关正在审理,不好多加猜测和评论。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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