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中国网民瞩目的“杭州飙车案”肇祸者胡斌,前天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入狱三年。尽管该案审判长指出,此乃“顶格”判处,还是有不少人声援死者家人,认为判刑太轻了。
5月7日晚上8时左右,25岁的浙江大学毕业生谭卓过斑马线时,被迎面而来的跑车“撞飞”,送院后抢救无效身亡。网民们事后追查发现,谭卓是湖南省平凡人家出身的浙大优秀生,阳光幽默,深得同学同事喜欢;而20岁的胡斌则是有违规纪录的“富二代”,所驾跑车经非法改装,在公路上风驰电掣、漠视公众生命价值。
更让人愤愤不平的是,网上流传了胡斌的阔少朋友们驾着豪华名车前往现场支援他的照片,当中有人一边抽烟一边谈笑风生,无视眼前人命,该照片迅速被网民称为《最恐怖的一张图》。
自此,众人对案子的关注点不外是:车速和罪名。特别是谭卓分明被“撞飞”,杭州警方较早时却公布胡斌当时的车速是每小时70公里,网上一片哗然,没人愿意相信。巨大的舆论压力后来迫使当局针对先前的说法向社会致歉,并鉴定车子在事发路段是以每小时84.1至101.2公里的速度行驶,比规定的50公里高出许多。
确定了车速,更关键的自然是胡斌将如何被定罪了。为此,当法院宣判胡斌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不符合“特别恶劣情节的具体规定”,判他入狱三年时,不满的声音再次响起,大家尤其不明白为什么不把罪行定为最高可被判死刑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众安全罪”。
就算审判长潘波指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众安全罪”属于故意犯罪,而胡斌肇祸只是对自己的驾车技术过于自信所致,再说他在超速驾车过程中没闯红灯,撞人后刹车并下车查看,还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候处理等事实,也不能平息众人的不满。
有网民更是搬出上月底南京交通事故中司机醉酒驾车连撞九名路人、造成五死四伤的惨剧,质问难道不可以认定该名司机也是对自己酒后驾车技术过于自信?
网上表达不满情绪的留言比比皆是,流露大家对法律公正、公平的渴望:“判得太轻了,根本不起震慑作用,法律已经如同儿戏而已”;“是的,我们不仇富,但我们恨社会的不公平,作为胡斌父母一样的富人们,你们真的以为钱可以买来一切吗……”;“胡斌,你赢了!中国,你输了”。
除了这些比较情绪化的评语外,倒还是有人比较冷静地看待事件。一名律师说,有关部门比较科学地鉴定车速;法院没有因过多地考虑肇祸者家人给予死者家庭人民币100多万的赔偿金,而减轻甚至免除对肇事者的刑事处罚,同时表示要接受社会监督等等,这些举动都值得肯定。
律师也坦言,如果这案件不是被媒体曝光了、被舆论持续关注着,恐怕胡斌的判刑会更轻:“人们总是从自身的经验出发来判断是非曲直时,正是由于司法公信力丧失,这才使得一个‘看上去很美’的判决依然无法消除人们对司法生态的不安和疑虑,得不到应有的掌声。”
也有评论文章感叹,一起交通肇事或危害公共安全案件,为什么一定要演变成万众瞩目的公共事件之后,才有望被比较公正解决呢?
上周,有个沪上律师也以同样的论调告诉我,上海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倒塌楼盘的业主当中,寻求法律援助者少之又少,预示着有更多人认为通过信访和游行等提高人们意识、获得社会支持的方式,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当司法的公信力丧失,舆论显然占了上风。那么,要如何让人们重拾对司法的信心,让司法也赢得舆论的赞誉呢?中国社会接下来恐怕还要经得起更多“杭州飙车案”和“塌楼案”等的考验。(何惜薇)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