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光远 学者
央行最近发布的《2008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中,关于东莞农民工真实生态的一些调查数据,非常有现实的价值和意义。调查显示,东莞最低工资标准从1994年的350元/月提高到2008年的770元/月,15年间年均增长速度不足5%,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占21%,但在消费支出上,有近六成农民工每月消费在500元以上(据5月29日《广州日报》)。
如果把上述调查中的数据与中国经济长期面临的消费不足的痼疾,乃至与中国经济模式的转型放到一起解读,相信既能够消除观念上的一些重大误导,也能给即将启动的收入分配改革如何建立农民工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以启示。
长期以来,谈起“中国制造”的比较优势,“劳动力廉价”常常被“美化”。这两年在谈起中小企业困境的时候,很多人都把《劳动法》诸多规定的严厉、导致中小企业人力成本增加视为罪魁祸首。特别是,在金融危机的特殊背景下,一些企业家、学者、人大代表甚至将中小企业暂缓实施《劳动合同法》作为“脱困”的路径选择。
抛开最低工资本身的是非不论,央行调查报告的数据告诉我们,依靠劳动力低廉的成本优势的“中国模式”虽然创造了经济奇迹,但这种模式显然建立在“利润挤压工资”的畸形分配的基础上,由于收入太低导致居民购买力低下,从而导致消费不振。在外需旺盛的情况下,这种分配的弊端不太显性,但当外需大幅度下滑的时候,通过“挤压居民工资创造竞争优势”的模式必然导致所谓的“产能过剩”———国内居民在劳动报酬没有正常增长的情况下,不可能产生与经济增长正相关的消费能力。
因此,劳动力廉价与其说是“中国制造”的核心竞争力,毋宁说是中国经济的最大软肋。几个简单数字可一目了然地说明此问题:一是改革30年,GDP的年均增速远远高于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二是1997年~2007年,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从53.4%降至39.74%,资本收入占比持续上升,企业营业盈余占GDP的比重从21.23%升至31.29%;三、从小时最低工资看,我国平均是0.2美元,而欧美等国是25到30美元。如果我们再把央行报告中农民工工资年均增长不足5%考虑在内,中国消费不足的症结不言自明。
很显然,解决的关键就是提高劳动报酬,提升居民的购买力,而非相反。
将中小企业的困境归结于劳动者最低工资的提高,不仅荒谬,而且不人性。按照“库茨涅茨曲线”,在经济发展到某一个点,一定会有一个跳跃,这个跳跃首先就表现在对劳工的保护上,只有完成了这个跳跃,我们的社会才会前进一大步。如果我们把“中国制造”的前途寄托在压缩劳动者的生存权利上,则永远走不出不得不依赖出口的周期律和恶性循环。
中国经济需要的是理顺扭曲的分配制度,提升居民的消费能力。从整个经济循环的周期而论,如果居民消费能力高,企业的利润没有过度压榨工人的收入,即使面临外在的危机,中小企业也不会像今天如此不堪一击。因此,不是因为工资高而导致中小企业的困境,而恰恰是工资太低才导致在外需不振的情况下,内需无法激活。不到1000元的工资,高达500多元的基本支出,最低工资标准已低到不能再低的程度,根本没有下降的空间。如果我们再在政策上不改弦更张,以牺牲劳动者的公平收入,换取一时的经济复苏,丧失的恐怕不仅是未来社会进步的道德基础,还会丧失社会赖以进步的理念和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