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党委委员王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王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王益的上述行为严重违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监察部审议并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决定给予王益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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