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此前导致喀什地区2名糖尿病患者死亡的药物“糖脂宁胶囊”被确认为假冒药品。
截至2月1日,新疆共查扣标识为广西平南制药厂生产的“糖脂宁胶囊”药品(国药准字B20020169、批号081101)9391瓶,其中从患者手中追回2663瓶,未发生新的药害事件;4名销售假药的涉嫌犯罪人员被抓获。
1月17日和19日,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2名糖尿病患者在服用药品“糖脂宁胶囊”后,出现疑似低血糖并发症,两人相继死亡。据调查,这2名患者生前服用的“糖脂宁胶囊”标识为“广西平南制药厂”生产,批号为0811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死者生前服用的药品每粒含约10.33毫克的“格列本脲”。“格列本脲”为第二代磺脲类药,有较强的降低血糖作用,但成人每日服用不得超过l5毫克,否则会危及到用药者生命安全。被查获的药品说明书称正常用量为每日9粒,已超过最高日服用量6倍。
1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核查函电。广西方面核查发现,平南制药厂是依法批准的药品生产企业,2008年共生产8个批次的“糖脂宁胶囊”,经抽检所有批次的“糖脂宁胶囊”,均未检出格列本脲,导致新疆喀什地区两名糖尿病患者死亡的药品为假冒产品。
据了解,这批标识为广西平南制药厂生产(批号为081101)的“糖脂宁胶囊”在喀什等地通过义诊的方式,向前来咨询的患者进行私售。
事发后,新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即在全区范围内查扣该药,同时,及时下发“用药警示”,要求各地州市迅速在当地新闻媒体上滚动播出,警示患者立即停止购服此问题药品,避免发生类似事件。同时全方位开展“糖脂宁胶囊”查控工作,要求做到涉药单位百分之百全覆盖,绝不允许出现监管盲区和盲点、漏掉一盒问题药品。凡发现辖区内有此批号药品的要立即封存,不得继续销售,防止危害病患者。
与此同时,药监部门会同喀什、阿克苏地区公安部门,将在新疆销售假药“糖脂宁胶囊”的4名涉嫌犯罪人员抓获,这批药品的来源、数量、流向及其他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了解中。
据悉,目前,新疆组织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继续做好对标识为“糖脂宁胶囊”的市场监督,对流入疆内的其他批号的“糖脂宁胶囊”开展监督抽验,一经发现有非法添加化学物质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编辑:赵殿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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