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界传媒大亨布莱克(Conrad Black)的豪宅已经卖出,不过没有卖给别人,而是卖给了他的老朋友 Harold Peerenboom,后者在昨天(6月30日)向环球邮报证实,他以$1400万买下了布莱克的宅子,并且强调这是件私事(it is a private matter)。
也许他是指这幢豪宅的交易是他和布莱克之间的私事,因为早前布莱克要拍卖其豪宅的消息一度闹得沸沸扬扬,但后来又听说这幢超级豪宅的公开拍卖会被叫停,因为有神秘富豪抢先出价,以1,650万元买下这座估值高达2,180万元的豪宅。
后来媒体证实这位神秘富豪就是布莱克的老朋友 Harold Peerenboom,他拥有一家全球知名大公司,也是亿万级别的富豪。
说是两位富豪之间私事也因为,买家对环球邮报说他不会搬到布莱克的豪宅去住,而是仍然住在现在的房子里,因为不仅他在这幢房屋内养育了自己的孩子们,而且感觉很舒适、很快乐。
更有意思的是,布莱克虽然卖了房子,但将仍然和他的作家妻子(Barbara Amiel)作为租客继续住在这幢原本属于他们的物业内。据悉这是交易双方达成协议的条款之一:这对夫妇仍将住在宅子内,年租金$155,000, 另加房屋维护费以及3名雇员的薪水。
毕竟是老朋友啊,协议中还有一个有利于布莱克的条款:如果该物业出售,布莱克还可以再把它买回来!
国税局一度不让布莱克买这幢豪宅
据环球邮报报道,今年5月,加拿大国税局 CRA (Canada Revenue Agency)曾经不让布莱克卖这幢宅子,要将此物业作为抵押,迫使布莱克偿还欠加拿大和美国政府总计$3,100万的所得税。
布莱克对国税局的做法非常不满,曾经扬言要打官司。布莱克的律师也说,国税局的此举可能让其当事人的房子难以售出。但国税局表示,他们是担心布莱克把房子卖掉之后,不付税而永远离开加拿大。
但事情在上月底峰回路转,就在本周一(6月27日),布莱克和国税局达成协议,国税局取消了上述禁令,但没有提供细节。无论是卖家布莱克,还是买家 Peerenboo 均不愿谈这项协议的细节。
65年的祖屋 布莱克一直舍不得卖
布莱克的这幢豪宅位于多伦多顶级豪宅区 (Bridle Path)的 26 Park Lane Circle,占地6.6英亩,主建筑内有9间睡房、11间浴室、外加客房和马厩。主楼之外还有一个两层高的图书馆、安装了天窗的室内游泳池、雕花花岗岩 按摩浴池,以及青铜圆顶教堂,物业还包括单独的管家套房以及马车房改装的客房等等。
布莱克曾是全球知名传媒大亨,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末,他的公司盛极一时,在各国拥有500多份出版物,是全球第三大报业集团。几年前,他因诈骗及防碍司法公正而摊上官司,并被美国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在美国联邦监狱坐牢3年,2012年5月才出狱。
其实布莱克一直舍不得出售这幢宅子,在官司缠身之后他卖掉了纽约、伦敦及佛罗里达的好多房子,将这些豪宅一一出售换钱,但因这幢位于多伦多的豪宅为其父所建,为拥有65年的祖屋,所以他一直舍不得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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