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从6月2日起凡是香港特区出生的加籍人士,都将不再获发中国10年签证。对此,中国驻温哥华总领馆周一做出回应称,这已经不是新政策。此外,对于在加拿大出生的华人第二代国籍认证情况和应该怎样申请相关签证,中领馆方面此前也有相关解释。
香港出生的加国国籍人士,应主动申请国籍变更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从6月2日起凡是香港特区出生的加籍人士,都将不再获发中国10年签证。对于这种情况,中国驻温哥华总领馆周一表示,这并不是新政策。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以下简称《国籍法》),香港特区出生的居民都是中国公民,他们通过海外定居取得外国国籍后,除非申请并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否则仍是中国公民,返回中国需持旅行证,而非签证。
去年获发10年多次入境中国签证的加籍华人
据星岛日报报道,中国驻温哥华总领馆证件组领事沈祺嵩周一在接受该报采访时指出,部分香港特区出生的加籍人士赴中国旅游需持旅行证的政策,长久以来就一直存在。根据1996年5月15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解释,“凡具有中国血统的香港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国领土(包含香港)者,以及其他符合《国籍法》规定的具有中国国籍的条件者,都是中国公民。”
由于中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双重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中国公民的国籍发生变更,可凭有效证件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申报。”沈祺嵩强调,从这些规定来看,香港特区出生的加国国籍人士应主动申请国籍变更,退出中国国籍,否则仍被视为中国公民,从加拿大直接返回中国时,须持旅行证,而非签证。
大陆出生的中国人取得加拿大国籍后,不需要申请国籍变更
沈祺嵩表示,《国籍法》第九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因此,中国大陆出生的中国人在取得加拿大国籍后,并不需要申请国籍变更。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