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维护一个社会正常运行的最基本的保障。加拿大是一个移民国家,民众来自不同体制的国度和迥异的文化背景,社会能够如此和谐的原因之一就是有成熟、完整的司法体系,而且真正做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个星期,加广的网站上刊登了几篇有关加拿大法制方面的报道,而且涉及到立法、执法和司法各个方面,读来很令人回味,很值得做一个简要的解读。
立法:安乐死法案在参众两院“打乒乓球”未必是坏事
加拿大有些法律会随时代的发展作出调整。目前正在制定的“医生协助死亡”法案可以说是一个重大调整。它起自于最高法院去年对一项要求有安乐死权利的诉讼案 所作的裁决,要求政府取消原来刑法中“任何人帮助别人死亡都属于刑事犯罪”的条款,使安乐死合法化。高院起初给政府一年的时间完成修订,后来因执政党更迭 又延长了四个月,最后的期限是6月6日。
加拿大的立法机构是众参两院,任何法律都是先由众议院提出,经过一读、二读的程序在议会辩论,作出修改完善,三读时投票表决,多数议员同意才能通过。然后提交给参议院审核,参议院同意后形成法律。
但此次制定安乐死法案,不仅在党派、议员之间有很多不同意见,还出现了两院之间的分歧。
参议院赶在5月31日前通过了三读,批准了有关安乐死的C-14法案,并希望参议院能够迅速审议,在最高法院规定的6月6日最后期限前出台。可参议院却没 有着急,反复讨论后在本周三晚间投票否决了C-14法案,退回给参议院,要求对其中的几项条款作出修改。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删除要求“安乐死的申请者必须 明显接近死亡”的条件。因为这违背了最高法院当初裁决的初衷,即“所有患了不治之症且遭受持久性痛苦折磨的人都应该有权利要求医生协助死亡,而不应仅限于 那些很快就要死亡的人”。
众议院不得不重新讨论已经表决过的法案,接受了部分参议院提出的修改意见。但在要不要取消“必须是接近死亡的人”这一限制条件上难以达成一致。
这使C-14法案的制定陷入了一种僵局。也有人说这是两院之间在“打乒乓球”。而笔者认为,这种“打乒乓球”正好反映了两院在制定安乐死法案上的认真态 度。本来加拿大的参议员并不是民选的,参议院也有“橡皮图章”之嫌。可这次他们在牵涉生命的重大立法上是超认真的。这难道不是好事吗。它恰恰印证了我们的 常识:民主社会在制定法律时都是要反复推敲的,在有争论时以多数人的意见为主。而法律一旦定下来,所有人都必须遵守。
当然,旧法作废,新法却未能及时出台会造成一段时间的法律真空,在这段时间里“医疗协助死亡”没有法律条文可以遵循。但在加拿大这样法制成熟的社会里,并不会出乱子。因为还有省政府的管理,有医生协会和民间组织的监督。
当然,出台明确的新法规还是必要的,否则像1988年最高法院取消了堕胎属于刑事犯罪的法律条文,却一直没有新的法律出台,造成加拿大社会至今在堕胎问题上仍争执不断。
司法:边境局执法不仅也需守法,还需讲点人性
本周加广还有报道说,加拿大边境安全局自2012年以来,与电视节目制作公司和国家地理频道合作,拍摄并播出到各个执法现场的录像。由于节目没有脚本,真实地记录边境官员执法的过程,一时吸引了不少观众。
但这一节目随着播出遭到越来越多的质疑。一些加拿大人认为节目中充斥着粗鲁的行为和对执法对象的剥削。例如边境安全局突袭一个建筑工地,抓捕非法劳工。 观众在节目中看到,墨西哥工人躲躲藏藏,最后还是被抓出来带上手铐押走。这让很多加拿大民众看不下去。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