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在2013年时强奸了一名酒醉不醒的女子,被安省高等法庭判处入狱15个月。由于该男子是加国永久居民,这项判决意味着他将被自动驱逐回原居地。在该男子上诉之后,法庭依然维持原判。
2013年12月时,一名女子深夜宿醉醒来之后,发现一名男子正压在她身上,对她性侵。这名男子就是来自厄瓜多尔(Ecuador)的克里斯波(Fernando Crespo)。该男子被判强奸罪。
克里斯波之后上诉称,法官埃斯坦(Michael Epstein)对判决有误,因为该女子当时是同意和他发生性行为的。克里斯波还表示,至少当时该女子的行为让他觉得已经同意了。他还辩称,在当晚早些时候,该女子曾引诱他。
但上诉法庭认为,该女子当时醉得不省人事,根本无法同意该男子的要求。而且该女子之前的行为无论怎样,都与案发时是否同意性行为无关。同时,上诉法庭也支持原法官的判断,那就是克里斯波当时根本没有采取合理的行动来获得请求。
后来克里斯波又表示,15个月的刑期对他来说太严酷,因为作为加拿大的永久居民,一旦入狱超过6个月,就会被驱逐,并禁止进入加拿大。
不过上诉法庭依然维持安省高等法庭的原判。
此次安省法庭的裁决与日前美国发生的斯坦福大学生强奸案形成鲜明对比。斯坦福大学的23岁学生特纳(Brock Turner)因在2015年时强奸一名醉倒的女子,被两名学生经过发现,当场捉住交给警方。
但该案法官佩斯基(Aaron Persky)因为“怕坐牢对被告有严重影响”,仅判其入狱6个月。此判决结果一出,立即激起公愤。有斯坦福教授和民众质疑因为被告读名校,且家境富裕而获轻判,在网上联合署名,要求罢免该案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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