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政府动议修订城镇选举法(Municipal Elections Act),一旦得到省议会通过,将使城镇的选举现代化,并为未来的城镇选举方式,提供采用候选人选票排名(ranked ballot)来进行的选择。
安省城镇房屋事务厅厅长麦宓建(Ted McMeekin)
所谓候选人选票排名,是选民可以在选举场所投票前,在选票上按照自己喜欢的候选人,按照优先次序列于选票上。根据目前的方式,选民只能在选票上,从众多的候选人当中选取一人。
省府从2015年5月7月之间,曾就城镇选举法的修订事宜进行广泛的公众谘询,结果收到3,400多份的意见书,当中大多数赞成给予各个城镇选择权,让它们来决定将来的选举,是否可以选择候选人选票排名的方式来进行,也就是让选民可以按照自己喜欢的次序,将候选人的名字依次序排列在选票上。候选人选票排名的选举,可于2018年的城镇选举采用。
城镇选举法一经通过,将增加透明度及问责性,并使选举的规例更加清晰及现代化,其他的更改还包括:
* 缩短竞选活动的日子,也就是候选人提名的日期,将从1月1日改为5月1日
* 创设一个框架,规管第三方的宣传广告,包括捐款及开销的限制
* 使到竞选运动的经费规则更清楚、更便于选民、候选人及捐献人去了解,包括给予所有城镇选择权,去禁止企业及工会的捐献。
* 消除所有可能影响有残疾的选民及候选人的障碍
* 使到选民登记表更易于增加或修改资讯。
安省城镇房屋事务厅厅长麦宓建(Ted McMeekin)说:“这些建议为选民澄清了选举的规则,并容纳了更多选择来进行选举,包括候选人选票排名。藉此机会多谢给我们提供意见的人士、组织。”
提高城镇选举的透明度及问责性,是省府推行经济大计的一个环节,以落实促进经济及创造工作至为优先的任务。省府打造安省的四大方针,为扩大高素质的大专教育,以投资于省民的才干和技术,帮助更多省民受聘及创造更多未来市场所需的工作。计划还全力建造安省有史以来最庞大的公共基建如道路及公交,投资于由创新而推动的低碳经济、高增长并以出口主导而有利于营商的气候环境,以及为省民设计一个可以安享晚年的退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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