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的一名女雇员由于不能忍受男同事用白醋泡脚等古怪的行为,调换了两次办公室,仍不能摆脱阴影,最后闹到需要吃药的地步。在向公务员劳工关系委员会投诉后,该女士终于完成心愿:安排到了另一幢办公大楼工作,此外还获得了金钱赔偿。
据本地英文媒体CBC报道,本案的当事人是联邦库务委员会的女雇员艾蒙德(Line Emond)女士。从2009年开始,她就同自己的同事“X”因为一些习惯上的问题而闹得不可开交。
艾蒙德表示,她的办公室当时是和“X”的紧挨在一起。某日,她忽然发现他竟然在办公室里用白醋泡脚,于是就提醒他“这是不恰当的做法”。“X”则回答,那是他洗脚的方式。于是,艾蒙德向经理报告此事,经理答应查看。
接下来,艾蒙德发现“X”的行为越来越难以让人忍受。例如,每天早上他都在办公室吃味道难闻的早餐;在茶水间准备食物,发出噪音;上班时间在办公桌吃东西,发出很大声音;总是同经过他办公室的人打招呼;高声说话;满口粗言秽语,在下班前收拾东西发出很大声音等等。
2010年5月,两人的冲突进入白热化。那天,艾蒙德正在办公室与同事通电话,但是“X”在隔壁发出很大的声音。于是她拍打办公室的墙,提示他低声。
谁知她一打完电话,“X”就过来了。他走进了她的办公室,用两个拳头叉腰(with his fists on his hips),问“你有什么问题?地上界线分明,不要越界,因为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艾蒙德很害怕,找到经理说要换办公室,还给雇员援助服务拨打了电话。可是新办公室一直没有下来,于是艾蒙德只好“提心吊胆”地工作,弄得精神压力很大。她为避开“X”,每天提早上上,在他离开办公室后,她才能安心工作。
数个月后,艾蒙德搬到了另一间办公室。虽然远离了“X”,但是正好朝向茶水间。“X”嘴巴发出古怪声音,好像嘲弄她,又像在唱歌。
2010年12月,艾蒙德再搬办公室,可还是摆脱不了阴影。她一度认为“X”要干掉自己,曾对同事说,如果她发生什么事情,就要打电话给她女儿。
在2011年8月,艾蒙德请了病假,并开始休残障假期,直到2013年3月。与此同时,她向公务员劳工关系委员会(Public Service Labour Relations and Employment Board)提交了投诉,状告雇主忽视她的问题。
公务员劳工关系委员会随即展开调查,同事和经理都来作证。一些同事说,“X”行径古怪,包括发出“怪异地打哈欠,发出异响,在办公室光脚四处走动,在众人面前用酸醋洗脚”……
经理则说,“X”人其实不错,挺友好的,不过有时候行为确实有些难看(behaved awkwardly)。
在调查之后,公务员劳工关系委员会在判决书中表示:证据大量、明确地证明,“X”有骚扰行为,对投诉者有负面影响。所有的证人都描述,他行径怪异,在工作场所做出不适当的事情。
委员会裁定,联邦库务委员会确实忽视了艾蒙德的需要,应为艾蒙德安排另一幢办公大楼工作,并补偿她的年假损失,在她长期残障休假期间,应有薪金与福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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