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月22日),加拿大一起牵涉推特 (Twitter) 网站的刑事骚扰罪案,法官裁定男事主罪名不成立。这估计是全国首宗发生在社交媒体Twitter(推特)的刑事骚扰案,被告昨获判无罪,判决引发争议,部分评论认为判决为网络滋扰“开绿灯”,但也有评论指是言论自由的胜利。
2012年11月,育有4名儿子的多伦多平面设计师艾略特(Gregory Alan Elliott)被捕,两位女主事加斯里(Stephanie Guthrie)和赖利(Heather Reilly)作供指,艾略特当年在Twitter持续追踪她们的近况,并且不断向她们留言,虽然两位事主已封锁艾略特的帐户,但艾略特仍继续接触她们,包括使用她们所使用的“主题标签”(hashtag)。
昨日,法官在法庭上称,安省法院法官指出,两位事主“毫无疑问”受到被告的骚扰,不论是基于被告讯息的数量和内容,但这仍不足以符合定罪的法律门槛。
法官指检察当局必须证明,被告明知或罔顾后果下骚扰他人,而且行为令事主合理地忧虑自己的人身安全,但法官认为案中被告的留言性质不牵涉“性或暴力”,而且没有迹象显示被告有意伤害事主,因此事主的忧虑难以被合理化。
对此,男子的支持者说,法官裁定他罪名不成立,是言论自由胜利。反对者则说,法庭为网上人身攻击开绿灯。网民在网上纷纷讨论判词,正反两方激辩裁决的影响。
法官形容,被告的留言主要是为自我辩释,并深入阐述自己观点,即使用语可能“粗俗且带点淫秽”,又认为被告使用与事主相同的“主题标签”,但不代表有直接联络事主的意图及牵涉言论自由的权利。
加拿大公民自由联会(Canadian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兹贝尔(Cara Zwibel)评论法庭裁决:“这是重大裁决﹐因为法官花了一些时间斟酌言论自由,考虑人们如何在推特网站沟通,它的影响或有何影响。但这宗案件要考虑很多上下文义、事实、具体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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