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业者都知道,在加拿大购买新屋自住,业主可以申请退回买屋时所付的HST。但若联名购入新屋,另一方非直系亲属,而新屋落成后,只有其中一方业主迁入自住,则业主不能获退回HST的优惠。
据明报消息,一对姓何的堂兄弟就遭遇了这样一场官司。他们联名置业,后来其中一方迁入新居自住,税局就是不肯给他们退税,何氏兄弟将税局告上法庭,法官认为,法律已明确规定,必须是所有的购房者都将该处房产作为首要居住地时,才能申请退税,因此维持税务局拒绝退税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