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本地英文媒体环球邮报(The Globe and Mail)披露,联邦自由党政府正打算废除《刑法》(Criminal Code)支持父母通过体罚的方式管教孩子的条款。这意味着在不久的将来,加拿大家长打自家小孩屁股,将成为非法行为。
《刑法》中的相关条款是第43条(Section 43)。具体条文是:“任何学校教师,父母或处于父母地位的人,只要根据情况合情合理,即可以对其照管的学生或儿童采取恰当的体罚方式进行纠正。”(Every schoolteacher, parent or person standing in the place of a parent is justified in using force by way of correction toward a pupil or child, as the case may be, who is under his care, if the force does not exceed what is reasonable under the circumstances.)
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本国的儿童权益组织努力呼吁废除这一法律条文,但是联邦政府一直没有行动,最多于2004年给它加了一条限制,即禁止家长对两岁以下的孩童进行任何形式的体罚、不能采用抽打头部等可能造成严重伤害的方式等。
在上周二,加拿大真相及和解委员会(Truth and Reconciliation Commission)公布了一份对寄宿学校虐待行为进行调查报告,并做出多达94项建议,其中就包括废除《刑法》第43条。
联邦司法部长王州迪(Jody Wilson-Raybould)对《环球邮报》透露,政府有意采纳该报告所有建议,包括废除《刑法》第43条的建议,也将被采纳。
司法部长王在国内引起了多方的关注,支持和批评的声音都有。
温哥华儿童权益机构“Corinne's Quest”的发言人林恩女士(Kathy Lynn)表示,她的组织期待(废除《刑法》第43条的)这一时刻已久,现在终于要来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国会会很容易通过废除这一法律条文的,没有什么阻拦。该组织正准备联合其他机构向小杜鲁多总理请愿,让他加快废除的进程。
林恩女士强调,我们希望加拿大成为一个彻底的没有暴力的国家,而暴力最初就是从家长打孩子开始的,
一些家长权益机构和宗教团体则对此表示了强烈的反对。他们说,管教孩子是父母的责任,政府不应该也没有权力去禁止。
另一方面,加拿大教师联会(Canadian Teachers' Federation)也对废除《刑法》第43条表示了谨慎的反对。协会主席史密斯女士(Heather Smith)表示,2004年前联邦政府出台对《刑法》第43条的限制令时,该机构就提出过反对。11年过去了,他们的立场没有改变。
史密斯女士说,《刑法》第43条很合理,并没有给予老师滥用体罚和虐待的权利。对教师来说,有的时候就是需要用体罚的方式去管学生。如果废除这一条款,相信很多老师会非常困惑,在管理的时候也更加束手束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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