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司法厅(Ontario Ministry of the Attorney General)曝出乌龙:在邮寄给省民的陪审员通知书中,至少有三项不明确的信息,令一些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也当上了陪审员。
据悉,陪审团为法院在审判过程中,用以判定事实或被告是否有罪的平民团体。安省与加拿大其他省份一样,由司法厅向省民发出陪审员通知书中,并从中甄选合格的陪审员。
一般说来,陪审员通知书会列明任何人如果被判刑事罪成,大部分情况下都不能当陪审员。不过,安省陪审员资格问卷的附录上却写着“如果因为下列20多项罪名被定罪,你也许还有资格担任陪审员”。
这些罪名包括:赌拳、夜闯民宅、在公众场所裸体、有伤风化、冒充警员、猥亵,以及打淫秽电话等。可是,在这些罪行中,至少有三种不应该出现在豁免名单上。
本省资深刑事律师布莱恩特(Tony Bryant)表示,安省司法厅允许犯过上述罪行的人担任陪审员,完全是因2010年中修订《陪审员法》(Juries Act)后而引起的“乌龙”。
该律师解释,《加拿大刑事法》分为三类罪行,一类是可提起公诉罪行(indictable offences,也称重罪);另一类是轻罪(Summary offences),即罪行的最高惩罚较轻;还有一种则是“混合型罪行”(Hybrid offences),则由检察官判断,是应该按照公诉罪,还是按照轻罪判。
在《陪审员法》于2010年中修订后,除了犯过公诉罪行的人不能担任陪审员之外,犯下“混合型罪行”的人士也列入禁止之列。
可是安省司法厅却没有及时修改条例。在上述20多项罪名中,至少有三项,即冒充警员、有伤风化,以及打淫秽电话,已被列为“混合型罪行”,犯罪的人士当被禁止担任陪审员。
这起“乌龙”被本地英文媒体CBC曝光后,安省司法厅(Ontario Ministry of the Attorney General)表示会立即采取行动,筛除不合资格的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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