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广播公司记者 Kathleen Harris报道说,在10月19日加拿大民众前往投票站投票时,在监狱高墙之内也有不少犯人在参加联邦大选的投票。
虽然加拿大的选举法没有给监狱犯人以参加大选投票的权利,但根据加拿大最高法院2002年以5名大法官赞成、4名大法官反对做出的裁决,所有在联邦监狱服刑的犯人都有投票权,因为这是民主社会天赋人权的一部分;联邦监狱犯人们的选举对象是入狱前所居住选区的各政党议员候选人。
在2011年的上一次联邦大选中,加拿大全国的选民投票率是61%,而监狱犯人的投票率是54%。
专家们认为,虽然犯人被关在高墙之内,但他们有大把的时间通过看电视、读报纸的方式了解政情;与监狱外面的加拿大人相比,他们对加拿大全国选情和入狱前所在选区候选人的了解一点不比监狱外面的加拿大人差。
目前加拿大联邦监狱有14044在押犯人、另有8101名犯人虽然假释出狱、但仍然处于加拿大联邦监狱的社会监督项目中;这些人都有投票权。此外,成千上万名在省级监狱中服刑的犯人也有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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