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上诉法院6日裁决,将一名承认数年前强暴睡梦中妇女的男子案件发回重审,但只重审他辩称的“睡眠性交症”(Sexsomnia)病症导致他在无意识状能态下性侵犯那位妇女部分。
数年前,一群青年男女在安省布鲁克维尔(Brockville)聚会,那天半夜他们都入睡后,一名和男朋友睡在厨房充气床垫上的妇女,被阴部处的一阵剧痛惊醒后,发现有个男人正在强暴她,她打开电灯后,发现那是一同参加聚会的哈特曼(Ryan Hartman)。
法庭纪录显示,哈特曼当时对该妇女的男朋友说:“很对不起,我才醒来,原来我是在和你女朋友做爱。”
但女受害人对警察说,当她被惊醒时,哈特曼只是装作在梦中,装作打鼾。
尽管哈特曼否认强暴,可是安省高等法院于2012年判决罪名成立,判他14个月徒刑。
后来,哈特曼不再否认强暴女受害人,改为援引专家证词向安省上诉法院提出上诉说,“睡眠性交症”(Sexsomnia)导致他在睡梦中性侵犯那位妇女,因此他不必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上诉法院的裁决书说,出于维持正义的立场,有必要就哈特曼究竟当时是否处于“睡眠性交症”影响部分,重审此案。
上诉法院注意到,哈特曼幼年时便有梦游问题,他们家也有梦游家族史,哈特曼的女朋友便曾目睹他的“睡眠性交症”。
2013年10月,多伦多西方医院的睡眠问题专家谢皮罗医生在为一件同类案件作证时说,“睡眠性交症”是梦游的一种,这时会做出一些通常睡觉时不会做的事情,犹如一般梦游者在睡梦中走路、做操一样,罹患“睡眠性交症”者,可能会在睡梦中不自觉地与人发生性行为,诱因通常是睡眠不足、睡眠品质不佳、醉酒和精神压力。
当时的主审法官询问谢皮罗,是否可能在“睡眠性交症”发作情况下有犯罪意图?他答说,不会,这时不可能有预先拟定好的计划。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