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秋季修订“加速遣返外国罪犯法”(Faster Removal of Foreign Criminals Act)后,联邦政府又已向国会提交加速遣返在加拿大触犯严重罪行的外国人法案。
联邦公共安全部长布兰尼12日在多伦多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这项名为遣返重罪外国人法案(Removal of Serious Foreign Criminals Act)是当天呈交国会的。他说:“这项法案就是要表明,如果你在加拿大触犯刑事罪行,而你是外国人,你便没有资格留在加拿大,你应该回到你自己的国家去。”
根据这项法案,加拿大政府只需要外籍罪犯母国政府的同意,即可将之遣返,不再需要征求外籍罪犯的同意。
布兰尼还说:“我们将确保被定严重刑事罪行的外国人和一些永久居民将不可以透过申请消除犯罪纪录(以前称为赦免),以逃避遭遣返。”
按照现行法律,有刑事犯罪纪录者,在已接受了全部惩处,又能证明他们在这段时间内己是守法公民,可以向Pardon Services Canada申请不在他们的档案内显示他们以往的犯罪记录。
布兰尼说已出现过这样的情形,外国人在加拿大犯重罪后获得赦免,因此获准留在加拿大,“我们再不能容许这种事情发生”。
那些对加拿大公众安全构成威胁的难民,布兰尼说也要取消他们的难民身分,和驱逐出加拿大,而且不得再向加拿大政府申请政治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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