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台湾青年持免签观光入境,近日爆料声称在不知情情况下非法打工,状告美发店雇主剥削,引发关注。且不论事件最终如何解决,有业界及与律师反应,“黑工”在业内早已司空见惯。
本报昨日报导,25岁的吴柏龙在记者会上表示,自己在台湾有8年的美发工作经验,有意赴海外工作。5月底持来回机票、及雇主提供的疑似假国际学生证、语言学校入学通知入境,随后即在本拿比“曼都美发店”上班,底薪1400元,三个月之后提成30%左右,但仍低于卑诗省最低时薪10.25元。吴柏龙强调自己对非法打工并不知情,并指雇主剥削,加上6个月的免签时效即将到期,学生签证又无着落,吴柏龙深感受骗。
曼都负责人章耀元在接受采访时承认聘“黑工”,并已联络移民部及国税局,不过他指吴一开始就知情。对于对方指他提供假学生证、教唆来加非法打工等说法,也拒绝承认,强调国际学生证(ISIC)是对方在台湾申请,且需要提供个人资料和相片,可到有关机构查询,并非他伪造,在吴某抵达加拿大之前两人也从未见过面。
章耀元表示,理发店需要有经验的理发师,但本地缺乏足够劳动力,是聘请黑工的一个导因。(取材自维基百科)
律师钱路。(本报资料照片)
图为温市中心街头的一群留学生。(本报资料照片)
章耀元指出,吴柏龙在上班之余也到语言学校学习英语,费用一开始由他为其垫交,每月再从吴薪资中扣除约500元作为偿还,学校的注册信息和相关邮件也能说明吴的确有在上课,但对方在今年6月和10月递交的学签申请都被拒,并非他能左右。章耀元表示已经主动和移民局及税务局联系,之后会接受相关调查,与吴某的交涉则交由股东处理。
问及为何雇用没有合法身分者,章解释,“黑工”在业内并不少见,尤其是在服务行业。他说,如理发店的发型师一般需要6至8年的经验才能“独当一面”,但本地许多应聘者仅10个月的培训时间,有时只得聘请“黑工”。
他又说,曾经聘请过两名“黑工”,除了吴柏龙,另一人已经离开。他又说没有剥削雇员,薪资标准本就是行内常见规矩:底薪加提成,比例按雇佣时间长短逐渐增加,且有绝对的自由权,没有合约绑定。
●服务业:公开秘密 各取所需
“曼都美发店”聘用“黑工”一事,虽然双方各执一词,无论孰是孰非,但不少服务业人士反映,“黑工”的确已经不是什么行业秘密,不过随着政府政策的调整,现象已经有所改善。
曾经营餐厅和服装店的温哥华业主Steve表示,据他看来,以往非法打工的多为留学生,因为学生签证明文规定不能工作,申请校外工签又手续繁琐、时间冗长,导致不少学生“走捷径”。但政策修改之后,经认证的专上院校国际学生持工作签证也能合法打工,使得问题得到很好解决。
但为何出现黑工不断?Steve认为,一部分原因是小本生意业主无法负担高昂的薪酬支出,尤其省府将最低时薪提高到10.25元,对于一些人来说,是笔负担,也不排除有些人是单纯“唯利是图”。另一方面,一些职位出现劳工短缺,尤其是低薪的洗碗工、搬运工等,许多人不愿意做这样的工作,“黑工”则因没得选,成为雇主最佳选择。
另一个原因还包括非法雇员知道自己工作“见不得光”,即使知道受到不公平待遇也多数只是息事宁人。本拿比马小姐表示,在读大学期间因为家里问题,曾一度在一间日本餐馆打工,结果时常被要求超时工作,还遭老板克扣工钱,离职后索讨数月才拿回欠额一半,另一半最后不了了之,“当时担心自己的签证受影响,无法顺利毕业,不愿意惹祸上身。”
●律师:黑工靠举报 无“法”管
移民律师钱路表示,非法打工问题的曝光主要靠举报,如出现劳资纠纷或者是其他雇员投诉等,但在法规上没有明确惩罚手段。一般情况下,按照移民法雇主面临的问题不算大,非法雇员则面临驱逐出境,之后想要继续申请来加的成功率极低,即使持有中华民国护照可以享受半年免签入境,但留下不良纪录会使对方在进入加拿大边境时受到严格审核。
当问及无合法身分的雇员,是否能像早前列治文菲佣剥削案的原告一样,获得本地居留身分?钱路指出,菲佣案属于特例,因为雇主涉及欺骗、人口走私、扣留对方护照、虚假陈述等,构成刑事犯罪。另外,案中原告若有合法身分,在工作两年之后早可以申请移民,考虑到她遭雇主欺骗,出于人道和同情理由,才予以批准留加,其他情况,机会则微乎其微。但事件如何发展,雇主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则还要依据有关部门收集到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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