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华人巴菲特”的多伦多前金融投资顾问唐炜臻﹐昨天到位于多市中区的上诉法庭出席他对其判罪及入狱而提出的上诉聆讯。昨天主要是辩论法庭应否为唐氏提供上诉的代表律师﹐其中检控官皮尔逊(Pearson)指被告的上诉理由是该案审讯时他无正式的辩护律师﹐但他争论指无辩护律师并不等于审讯不公正。而可能成为唐氏代表律师的里斯(Michael Lacy)也指该项上诉“具挑战性”。
法官基里斯(J. Gillese)其后指要等至稍后﹐才对法庭应否为唐氏提供上诉代表律师而作出判决。
唐炜臻妻子萧虹(图)昨天有出席旁听﹐其后她于庭外表示﹐他们以60万元抵押给道明银行(TD Bank)的房子﹐已于上周以100万元卖出﹐并将于10月1日交吉。她感到该房子应可获120万元卖价。
萧虹说﹐据她所知﹐该案要等至所有刑事审讯及判决结束之后﹐才能进行民事诉讼。但唐炜臻对该项刑事控罪一直未有认罪﹐故该刑事案仍未结束。
萧虹认为﹐道明银行现时无权卖她们的屋。卖屋后﹐若扣除欠银行的60多万元﹐便余下30多万元。但较早前﹐唐炜臻的两名前投资客户曾向法庭申请发出书面命令﹐如获批准﹐他们便可首先获分该30多万元。
她指出﹐唐炜臻认为若发生该情况﹐便对其他投资客户不公平。
她续称﹐现时唐炜臻已对道明银行卖她们房子的行动提出上诉﹐并将于本月17日在上诉庭推行提出动议的程序﹔当天也会对1间律师行要领取他们被安省证监会冻结的30万元而提出上诉动议。到时﹐唐炜臻会通过视象方式出庭。
此外﹐萧虹指唐炜臻于去年2月入狱﹐至今已逾19个月﹐再加等待审讯时被扣押的3个月以双倍相算﹐相当于逾两年入狱期。就算以新规则入狱三分之一刑期后便可申请假释计算﹐唐炜臻应可申请假释。
唐炜臻被判逾5000元刑事诈骗罪成后﹐该案主审法官奥玛拉(Alfred O'Marra)于去年2月1日在中区法院判处他入狱6年﹐同时向他判罚或没收284万元﹐还款期限至被告出狱后的5年内﹐用以赔偿有损失的投资者﹐若发现被告有钱赔的话。
她指唐炜臻曾与假释官商量有关申请假释的事。
唐炜臻由于要出席昨天在多市中区上诉庭举行的聆讯﹐近数天已由安省Gravenhurst小镇的Beaver Creek监狱﹐转往位于多市士嘉堡区的东区羁留中心。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ne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