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四名受刑人因为监狱里的工资被削减而对联邦政府提出告诉。
去年10月,加拿大惩教署削减受刑人三成工资,声称将以扣款支付受刑人的食宿及电话系统。
联邦政府说,加拿大惩教署年度预算逾26亿元,减低受刑人的工资,主要是因为增加他们负担的监狱开销,为狱方节省大约400万元。
受刑人的诉状指出,原有的受刑人最低工资是国会委员会1981年根据当时的最低工资制订,并扣除85%工资支付受刑人在狱中的食宿及其他开销。
依照原有工资架构,受刑人每天最高可领6.9元工资,但其实一般受刑人平均每天约领3元。但是现在依新的工资标准,大多数受刑人领到的工资已远低于3元。
受刑人的代表律师史隆说,削减工资措施是双重收费,这个作法违反加拿大的权利及自由宪章。史隆指出,削减工资措施也违反监管联邦监狱的惩教及有条件释放法。「将影响受刑人重新融入社会的能力,与这个法案的原意背道而驰。」
诉状指出,实施新的工资标准已让许多受刑人没钱付电话费、养家、缺乏出狱准备金。受刑人还须自费购买洗髮精、肥皂、除臭剂、非处方药等个人卫生用品,监狱不再供应。
提出诉讼的四名受刑人之一,京士顿(Kingston)科林斯湾监狱受刑人舒克(Jarrod Shook)说,减工资影响他支付大学学费的能力,他也须减少和教授间的电话课业讨论,同时须省钱买寄交作业的邮票。
去年秋天加国各地监狱的受刑人已罢工抗议减薪,希望有机会与惩教专员讨论减薪一事。史隆说,依法惩教官员应在实施这些政策前与受刑人进行有意义的谘询,但却从未这么做。
联邦政府已表示会抗辩,但并未对此案置评。联邦法院预期会于今秋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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