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诗省政府将省内部分高速公路的时速限制,由100公里提升至120公里,引起安省各界的迴响。据多市一个电视台昨日对观众进行民意调查,至中午为止,赞成人数为6成以上,只有四成以下市民反对。警方认为提高高速公路时速是一件危险的事,可能导致更多交通意外发生。卑诗省政府认为,只是将目前司机们在高速的实际行车速度,成为法定时速限制。
安省华人教车导师协会岑会长,反对省府将省内高速公路的限速提高至120公里。原因是目前省内部分司机在高速公路的时速,已经超过限速10至20公里,如果将限速提高至120公里,司机的意识不会遵守行车在120公里时速行车,反而在「水涨船高」心理作用下,将车速提到130至140公里。
剎车距离达50公里
岑会长强调这个速度行车是十分危险的,主要是有事故发生时剎车是十分困难,有统计显示车辆于60公里时速下剎车,其安全剎车距离是16公里。提高限制时速至120公里,再加上司机超速至140公里,剎车距离要高达40至50公里以上,司机的驾驶技术需求十分高,危险性极大。
岑会长又称,在130至140公里车速距离之下要剎车,如果一些性能不好的旧车,剎车的困难度更高,有时几乎剎不停。第三是一些刚考到(G2及G)车牌的新手,刚开车上高速公路时,就算是行100公里时速已经手忙脚乱。何况高速至120至140公里,以他们的路面经验在这种车速是不能控制汽车,一有状况出现意外就这样发生了。
促办20小时高速训练
他更担心是安省高速公路在冬季时,冰雪破坏路面情况十分严重,而维修亦差。所以司机在这情况下高速在公路行驶,发生意外机会更大。
岑会长称,如果省府真正提高高速公路限速至120公里,应该修改安省交通法例,限制G2车牌人士在高速公路行车。并且开设高速公路训练课程,要他们接受20小时高速训练课程,获得授课机构颁发毕业证书,才能使用省内高速公路。
陈国治:先由专家研究
安省公民、移民兼国际贸易厅长陈国治(见图)昨日表示,省议会昨曰集中讨论预算案问题,并没有讨论及回应传媒讨论安省应否跟随卑诗,将省内部分高速公路限速由时速100公里,增加至120公里的问题。陈厅长强调任何改变高速公路限速,应该由专家研究后决定,省府是要跟据各城市的人口、汽车流量及环境而决定,所以安省的当河谷公路时速限速是90公里,有些小镇的公路限速为80公里。
华裔司机郑先生称,事实上司机在安省高速公路的车速都超过100公里,120公里时速普遍得很。司机以100公里行车反而危险。他认为在有经验司机来说,120公里时速行车反而是安全,所以他赞成省政府将高速公路车速时限,提高至120公里;但另一方面,省警在高速公路执法时,对车速限制要採取零容忍政策。
多伦多公车5年酿18000交通事故!
多伦多公车局(TTC)的数据显示,自2009年起,公车局旗下的交通工具其涉及18,000宗相撞意外,而局方的调查员认为,其中接近5,000宗属可以避免的事故。
根据《星报》所获得的数字,这些意外是从2009年至2013年发生,涉及的TTC交通工具包括巴士、街车及轮椅专车(Wheel-Trans)等,其中181名司机涉及10次或以上的相撞意外,有一名司机于过去5年及涉及30次意外。
有市议员、甚至是TTC工会主席,对于涉及意外数目达双位数字的司机人数均感到震惊。多伦多市议会公务委员会主席黄旻南表示:「当我们有这么多意外的时候,我们要去了解这些意外的类别,为何会有这些意外,以及其中一些司机是否仍然适合驾驶TTC的交通工具。」
TTC工会主席金尼尔(Bob Kinnear)表示,5年内发生30宗车祸根本不可能是「运气不好」,而他亦感到非常担心。资料来源:星报
国庆周末发1200张交通告票 奔驰飙186公里
大多区警方在国庆日(Canada Day)周末发出超过1,200张交通告票,包括48宗分心驾驶(distracted driving)检控,超过500宗超速检控,以及25宗司机不清醒驾驶(impaired driving)检控。
其中超速检控个案中,最高速发生在周二凌晨2时。警员在万锦市爱登路(Alden Road)截停一辆停在红灯后的双门宾利(Bentley),当交通灯转为绿灯时,宾利在标示为时速50公里的区域加速至时速186公里,该车尝试以该车速在路上急速转弯,越过中线到迎面而来的行车线。
司机遭停牌90天
车上的32岁的万锦市司机却在下一个红灯负责任地停车,令警方能够追上他及抄牌。他被控危险驾驶及未能提供呼气样本,涉事车辆被扣押7天,而他被停牌90天。约克区警方交通组警长麦伊荣(Sgt. Jason Mcilveen)表示:「数字太突出,对我们真是当头棒喝。」
警方又表示,在旺市(Vaughan)亦拘捕另一名男子,他在标示为时速60公里的区域以时速117公里行驶。
福特反对街道行车限速降速至30公里
多伦多市长福特昨天被问及对于将多市街道行车限速,一律降到30公里的看法时,毫不迟疑地表示,完全不赞成这主张。他赞同多伦多市大多数街道应该保持目前每小时50公里的限速。
他指目前多市市内有些路段限速60公里,如果社区居民有愿望,可以向议会提出申请,将限速降至40公里。但他完全不赞成将限速一刀切降至30公里。因为这会令市区交通阻塞更恶化,令驾车者上班及返工花费在路上的时间更长。
反对拆除嘉甸拿公路
多伦多去年有63人死于交通事故,其中40名是行人。这比例引起关注。死于交通事故的行人中,有很多是因为未在有交通灯的路口、而是在交通繁忙的马路中段横穿而酿成事故。福特表示,要鼓励行人在有交通灯控制的路口安全过马路。不过繁忙大都市总是避免不了有人横穿马路,应该加强对行人的教育和引导。
对于城市交通设计,福特主张应该多听取专家意见。现时市议会往往将专家意见放在一旁,决定在哪些地方安装红灯、停牌或是减速路障,这不仅浪费金钱,也人为造成交通不畅。他赞成对这些交通标志设置进行检讨,去除不必要的标志,以令交通顺畅。
对于嘉甸拿高速公路近日挤塞严重引发民怨,福特表示他刚回市府上班,已注意到这问题,期望採取措施改善。他提醒民众夏季嘉甸拿公路地区有许多活动包括赛车,明年的泛美运动会等,民众应该计划更多时间出门。他重申完全反对透过收费方式解决嘉甸拿的交通阻塞,亦完全反对有关拆除嘉甸拿的建议。
多伦多卫生局曾提减速建议
多伦多出现车辆限速降至30公里的主张并非始于今日,也并非完全受巴黎启发。多伦多衞生局在两年多年前就提过类似建议,造成很大争论。
早在2012年4月16日,多伦多公共衞生局医官麦考文向衞生局提交的报告中,建议将多伦多全市范围内所有位于住宅区的街道限速降至30公里,将其它所有街道的限速降至40公里。
多伦多衞生局当年的报告主旨是如何透过健康安全的交通方式如步行、脚踏车等增进民众健康。报告中提到加强行人和脚踏车者道路安全的一项重要方式是限制车速。报告指随着车速的提升,行人的死亡率也会大增。比如车速在时速50公里,死亡率是85%。当车速降至30公里时,死亡机会降至5%。
时速30公里车撞 90%人可活下来
城市内各条道路依路况和繁忙程度各有不同的行车限速,这是人们习以为常的做法。国际都市法国巴黎最近想出高招,将所有城市街道车辆限速一刀切改为每小时30公里。本地道路安全倡议组织对此拍手赞成,建议多伦多也立法效仿。
赞成者第一个理由是降低车速可以减少行人伤亡。据世界生组织研究,行人被时速45公里汽车冲撞,存活或死亡的机率相当于掷铜板,即是各50%。如果被时速80公里的汽车冲撞,存活机率几乎为零。相反,如果被时速30公里的汽车撞一下,有90%的人可以活下来。
倡议者称省油增友爱
第二个理由是将城市街道的车辆限速一刀切统一,可以避免司机在不同的街道上转换速度,造成疑惑及困扰,分心驾驶。多伦多媒体採访远在巴黎的一家杂志World Streets的创刊编辑布雷顿(Eric Britton)。他表示如果城市各处限速标志都不同,司机通常干脆忽略其存在。不是这些人不好,而是他们没意识到限速存在。而且每次司机寻找限速牌,都增加一次驾车犯错的机会。
倡议限速30公里的另一个理由是,相信降低车速后可以令城市交通更畅通,减少阻塞,并且令汽车更省油,从而更加环保,还可以增加人与人之间的友爱和社区精神。布雷顿与奥地利团体「欧洲交通平台」协调Karl Heinz Posch 都持有这种信念。
「当车速降下来后,城市设计者可以减少红灯的数量,因为可以在路口发明不同类型的接口方式,从而减少司机停车再启动次数。当车速降下来时,司机们可以用眼神互相交流,因此可以更好掌握路面情况。」
曾经在哥伦比亚和其它地方参与很多交通工程的帕尔多(Carlosfelipe Pardo)表示,不能妄想只要将限速30公里的牌子插在那里,司机就会自动降速。他感嘆现在的汽车设计太先进,司机和乘客不知不觉开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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