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隐私专员说﹐加拿大和美国有新的税务资料交流协议﹐渥京政府应做好措施﹐保护加﹑美双重国籍公民。
临时隐私专员伯尼尔(Chantal Bernier,图)指出﹐这份双边协议有争议﹐它遵从美国的新税法﹐可透露双重国籍加拿人太多财务资料。
美国的《海外帐户奉守税规法》(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针对拥有国际帐户的美国纳税人﹐它甚至要求﹐居住在加拿大、在美国没有财务活动的双重国籍公民﹐向美国税务局报税﹐否则受罚。
国会委员会正在研究这份协议﹐那是联邦政府综合财政预算案的一部分﹐它要求银行﹐向加拿大税务局报告“美国人”持有的帐户﹐加拿大税务局再通知美国税务局。
伯尼尔对委员会说﹐这里可能有人滥用权力。她要求联邦政府确切地通知银行﹐哪类信息是必要的﹐确保“合适的技术”控制。
伯尼尔说﹕“涉及隐私的风险主要是﹐蒐集太多资料、报告太多资料﹐以及保安问题。”
多伦多律师理查森(John Richardson)为加拿大人提供法律意见﹐解释该项美国法律的影响。他说﹐对于大约100万加拿大人﹐协议犹如一场噩梦﹐许多人没意识到﹐他们是美国税务局眼中的“美国人”。
理查森认为﹐联邦政府应当拒绝与美国合作。美国与大部分发达国家不同﹐它按照公民身分﹐而不是居住情况﹐征收入息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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