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证券监理会(OSC)最近修改一系列执法措施,其中包括允许一些被控违法者选择不抗辩,以缴纳罚款结案。
OSC表示,只有在接受调查者不否认调查结果,和接受OSC提出的和解协议情形下,才会允许以不抗辩并缴纳罚款的方式结案。
运用这种美国证监会经常使用的方法,OSC将可大大加快对很多案件的处理,而以往在这些案件中,被控者不想认罪,但默认调查结果,也愿意支付罚锾,而OSC没有办法撤销控告,结果导致冗长的司法调查和审理过程。将来允许以不抗辩并缴纳罚款的方式,便可令接受调查者在未认罪情形下,快速解决全案。
可是,OSC指出,涉及滥用法律、诈骗、触犯刑法的案件,或者导致投资者重大损失、误导调查人员和妨碍调查者,不得用不抗辩并缴纳罚款的方式结案。OSC表示,罪罚一定要相当,不能让有严重违法或者犯罪行为的人及公司逃避相应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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