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称为澳门黑帮话事人的“水房赖”赖东生(图)去年失去移民身分后仍不放弃,他向联邦法院提出的司法覆核昨开庭。赖的律师查普曼(Peter Chapman)昨抨击,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在赖的移民聆讯,所传唤的3名证人,既不懂澳门法律,对澳门黑帮也欠直接了解,他们不是专家证人,无法证实赖东生是黑帮成员。但移民部律师坚持,有太多证据指向赖是黑帮成员。联邦法院将在稍后作出判决。
移民及难民局(IRB)去年8月20日公布赖的移民身分聆讯结果,IRB审裁员伦佩尔(Geoff Rempel)采纳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方面传唤3名证人的证词,相信赖东生是澳门三合会“水房”的成员,违反《移民法》37(1)条有关帮派人士被禁止入境的规定等,判决赖东生应被禁止入境,并对其发出驱逐令,赖自此失去永久居民身分。
查普曼对法官说,CBSA传唤的证人,包括前联合警力特别执法组(CFSEU)警司福格蒂(Patrick Fogarty)、温市警局反黑探员费雪(James Fisher)、以及移民部洛杉矶签证官德莱尔(Jean-Paul Delisle)等,无一人是懂澳门法律的专家证人。他又说,费雪对澳门黑帮的了解是来自于他于文献,以及受训上课时的资料,而德莱尔自己也承认对澳门三合会无深入认识。
查普曼说,即使福格蒂作证时说,他们曾在1997年截听到一通电话,指有人买凶欲杀赖东生,当时赖东生也仍是受害人的身分,并接受警方保护,自始至终,并无证据指赖东生曾涉及澳门或本地任何刑事犯罪活动。
不过,移民部律师赖默(Keith Reimer)坚持,《移民法》37(1)条有关帮派人士被禁止入境的规定就是为向赖东生这样的黑帮成员而制定,太多证据指向他是澳门三合会“水房”的成员,IRB的判决有证据基础。
针对赖的妻子及家人是否已成功入籍?查普曼说,他只能说,赖的妻子和子女,从移民部那里得到对他们有利的决定。但他表示是否入籍属于隐私问题,他不能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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