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最高法院作出历史性裁决,一致裁定现行三条与禁止卖淫有关的法例违宪。禁止经营性场所、禁止依靠性工作的收入维生及禁止性工作者「企街」拉客的法例,全部在一年后废除。提出诉讼者闻讯后挥鞭宣布胜利,但有声称曾被迫卖淫的前度同业哭说,废法会令处于弱势的性工作者面对更大风险。有社工则指裁决对华裔妓女无帮助,因为她们大部分希望转行。
最高法院法官是以9比0,推翻联邦政府34年前订立的反卖淫法,裁定三条相关法例对性工作者安全带来严重威胁,违反宪法对国民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的保障,此次裁决被视为性工作者争取更安全工作环境的重大胜利。法院并要求国会以一年时间,重新议订有关卖淫活动的法例,意味着旧法例有效期将延长一年,截至新例订立为止。
首席大法官麦洛莲(Beverley McLachlin)在判词中指出,这宗裁决并不关乎性工作合法与否,而是现行是否合宪。自从发生卑诗省连环凶杀性工作者案件,性工作者安全引起公众关注。麦洛莲在判决书中回应指,法院曾经在1990年审议有关法例,但社会状况自此以后已经有所改变,她指如有连环杀手徘徊街头时,法例却禁止性工作者有一个避风港,法例失却当初保障妇女的原意。
三原诉人兴奋大叫
这宗法律诉讼由多伦多前性工作者丝葛(Valerie Scott)和珀福(Terri-Jean Bedford),以及温哥华性工作者莱波维姬(Amy Lebovitch)提出,她们要求把经营性工作场所合法化,使得性工作得以受规管和纳税,保障女性的健康和安全。她们听到判决后欣喜若狂,欢呼声传遍整座法院大楼。
代表性工作者的多伦多大学法律系教授杨格(Alan Young)称判决为「法治及性工作者自由及安全的一大胜利,且是对她们值得法律公平保护的确认。」。不过,他表示没有信心保守党政府会就裁决制订充分的法律回应,并呼吁所有受该法例影响者应于明年挺身而出,向政府表达意见。
(最高法院的裁决未能即时令风尘女子脱离迎送生涯。资料图片)
多伦多一性工作者权益组织发言人伽兰(Chanelle Gallant)亦指性工作者现被剥削但苦无追索权,日后或可寻求公义、安全及协助。
但另一方面,曾向传媒表示她及其他原住民女性被卖到苏必利尔湖(Lake Superior)船上被迫卖淫、现于一淫业生还者及倡议废除淫业的机构「Sextrade 101」工作的前性工作者皮埃尔(Bridget Perrier),表示对裁决「极为震惊」,忧虑会令该个本身弱势的群体面对更大风险。
教会组织「加国福音团契」(Evangelical Fellowship of Canada)副总裁Don Hutchinson则坚持,娼妓可免被定罪,但皮条客及嫖客则仍应被定罪。
律师:港女多利用免签证入境卖淫
资深刑事律师孙健全昨日表示,他近年来已经很少为一些犯了经营妓院的客户打官司,因为警方和法院几乎没有跟进和审理这类案件。
孙健全律师指出,警方只是接到引诱未成年少女卖淫或逼良为娼的投诉时才会跟进调查,法院始会进行审判。例如最近就有一名华裔男子,因为涉嫌非法禁锢一名外籍未成年少女,并逼良为娼而被警方拘控,目前案件正在审判中。
孙健全透露,警方到「一楼一凤」色情场所或按摩院进行调查时,多数并非针对这些女子卖淫,而是查核她们的身分证明文件,因为很多来自香港的女子利用免签证入境方便,来到加国卖淫,很多时会在签证居留时限逾期后仍然继续留下卖淫。警方在色情场所中查获的妓女如果是逾期居留或非法工作,就会交给移民部门跟进。
他近年反而接到很多准备以免签证入境的香港女子,从多伦多皮尔逊机场入境时,被机场移民局官员怀疑她们入境目的而被扣留聆讯的案件。
孙健全指,最高法院裁定反卖淫法违宪,刑事律师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有了一个十分清晰的方向。同时很多仍然积压在法院等待审判有关卖淫的旧案件及新案件,相信法院亦会宣布撤销被告的控罪。
(有社工指九成华裔妓女希望转行。资料图片)
合法化裁决无助于华人妓女:转行更难
有协助华裔性工作者的人士认为,加拿大最高法院周五推翻三条反娼妓法例,未必能帮到华裔性工作者。也有市议员担心,市府日后难以规管妓院。
协助华裔性工作者的伊韵娴周五接受A1中文电台时事节目《A1出击》访问时表示,裁决显示本国法例不能保护到娼妓,政府可以写新的法例保护这批受害人,也可以接受。她协助的华裔妓女听到周五的裁决,不觉得会影响她们的日常运作,会继续做这行,日后若要领取牌照,也没兴趣去领牌。
但她认为,裁决帮不到这批华裔妓女,因为去年做过问卷调查,九成人都想转行,合法化更加不会有资源协助她们转行,也可能会令她们更加受犯罪集团操控,因为合法化后,可能会令警方难以执法打击犯罪集团。伊韵娴又说,裁决也不能令妓女更安全,澳洲也有一个地方娼妓合法化,但九成卖淫活动都不在合法的红灯区,因为有牌照的妓院,不足以应付需求。她服务的性工作者也没有拿牌照的意欲,就算妓院合法化,也保护不到她们。
议员忧妓院氾滥
她认为除了合法化外,联邦政府可以效法北欧国家瑞典,处理娼妓问题。她指出,瑞典1999年实行有关措施后,卖淫不犯法,但控制她们的老闆及嫖客等人就刑事化,同时提供资源,协助娼妓转行,结果娼妓少了逾一半,人口贩卖的个案也大幅减少。
万锦市议员何胡景向该节目表示,担心可能出现到处都有妓院的情况,市府也难以规管。他形容裁决为市府带来非常大的挑战。市府虽然可以规范妓院,只在某地区开业,市府也试过以污染等理由,限制汽车修理和染厂开业,但市府可以用甚么原因限制妓院开业,若设置红灯区也会遇到居民反对。他说,现在没计可施,若联邦政府没能出台好的法例监管妓院,市府将会更加手足无措。
银禧社社长谢安国认为,裁决把娼妓法的平衡推到另外一边,由保护公众利益,转移到强调妓女的安全。但法院忽视了不是自愿,或被人操控从事卖淫行业的女性。他最担心联邦政府在未来一年什么都不做,类似当年法院推翻堕胎法那样,令本国无法无天。他希望联邦政府立法时,能够规管卖淫行业及针对嫖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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