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约有200个族裔,谈加拿大人的民族性,从何说起?以政治辞令来说,这是一个多元文化国家,事实上,它却是被英裔人操纵的国家。英裔人占全国人口40%,政府及私人机构,愈是任职高层,愈多英裔人。大部份的新移民,收入和社会地位,都比在本国下降,而英国移民则能找到比其于本国更好的职位。英国文化是加拿大的主导文化。在加拿大生活,必须熟习英语,了解英裔人的思维和做事方法,才能改进生活,才能发展。所以加拿大的民族性,也就是英裔加拿大人的民族性。
十八、十九世纪,英国政府为了增加农业生产,推行“圈地运动”,就是指定在某一地区内,把小农庄并合成大农庄。小农庄的主人,被迫成为佃雇农,于是大量离开英国,移民到加拿大。所以加拿大的英裔,是英国农民之后。加拿大以农立国,到了二次大战后,才开始工业化。目前人口中以年龄计算,以战后婴儿比例最大,而他们大部份仍是在农村长大。加拿大人的民族性,本质上是传统的农民文化。
美国和加拿大,都有垦荒的历史,但过程不同。在美国,是垦荒者先到,有了相当的人口聚居,政府才进驻军队,设立警察和行政机构。在加拿大,是军队或皇家骑警先到,建立碉堡,然后去英国招募农民。当与土著关系紧张,发生战事时,农民就会搬到碉堡内暂避。因此加拿大人缺乏美国人崇尚冒险及开拓的精神。
加拿大的农民文化,和中国的小农文化,有很相同的地方。“小农”就是儒家所指的“小人”,并非不屑之人。“小人”者,细民也。农民以追求温饱为人生目标,能到达此目标,他就别无所求,既没有什么理想,也没有什么梦幻。他所追求的,是温饱而不是发展,在生活上安守本份。言行思想都不出位,凡事照传统模式,无须思考。
加拿大的地理环境,是造成其民族性的另一重要因素。这个国家,地方辽阔,人烟稀少,天气严寒。人在这样的大自然环境下显得很渺小。要克服这样的环境,要几代人的努力,而且要按部就班,不能轻举妄动,一旦犯错,就会饿死冻死。这就更加强了加拿大人不愿冒险,坚持实事求是,厌恶空谈的民族性。
加拿大人不喜欢个人突出、唱高调。自信心、上进心和能力较强的人,往往受到排挤,为此出色的人很多离开到美国、英国发展。加人自嘲这是“加拿人的自卑感”,也承认是“平庸的民族”。
他们对工作的态度,是要好好的工作,但也要好好的休息,才能好好的工作。一天工作完毕,就回家休息,通常把时间花在整理房子和修葺后花园,少有夜生活。中国人和美国人则是一天工作做完之后,还再找多些工作来做。
加拿大人在经济上,采取保守的态度,也就是不愿冒风险,但在社会制度上,是采取开明的态度,也就是自由主义。他们知道在这个寒带的国家,没有住所、衣服和食物,随时会死亡,所以很乐意把自己的一部份收入,交给政府,建立社会的安全网,也就是社会福利制度,情况和北欧斯干狄纳维亚国家相同,加拿大也演变成斯干狄纳维亚式的社会福利国家。
寒冷的天气,把加人的热情冻结了。当他在漫长的冬夜,全家围炉取暖,有人敲门,他说:“这个人为什么要来骚扰我?”他的意识,就是我已纳了这么多的税,你有什么事,去找政府好了,不要再麻烦我。加拿大人不热情,但也没有政治和宗教的狂热。
美国人是全世界最慷慨和最热情的民族,有时热情到令人避之惟恐不及。我们中国人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美国人是“己所最欲,必施于人”。自以为他们的生活方式和政治制度,是全世界最好的,强要别人仿效,令人讨厌。而在加拿大,只要在国庆日到国会山庄观看表演,手中摇一支小国旗,就已经算是十分爱国了。
美国有四份之一的人口,是基督教原教主义者。这是基督教的极端教派,排外性和侵略性极强,他们以字面解释圣经,不看任何书报、电影,只看一本圣经,不和教外人来往,如果你不信他的教,就不是一个完全的人,他就对你不须善待。加拿大只有十份之一的人信这样的宗教。因为加拿大没有政治和宗教的狂热,不可能成为极权国家,希特勒对犹太人灭族的暴行,不可能在加拿大发生。
加拿大人是理性的个人主义者,知足常乐,谦和守礼,不谈己长,同时也不崇拜英雄,常对人说他们的国父麦当劳是个酒鬼。在世界各民族,这是罕见的行为。有华人移民找到工作,竭尽全力,过了一段时期,埋怨说:“为什么我工作得这么好,上司同事,都没有人称赞我呢?”他不知道原来加拿大人,就算在自己人中,也是佷少互相称赞的。
正如《孙子兵法》所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们和加拿大人共事、竞争,要充分了解对方,才可百战不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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