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诗女富商被指引诱一名坦桑尼亚年轻女子来加和迫她在西温住所中如奴隶般工作,并被控贩卖人口和不实陈述等罪名,卑诗最高法院昨日判被告罪名不成立。
60岁被告拉德哈(Mumtaz Ladha,图)被告昨日一直留在犯人栏,直至法官芬伦(Lauri Ann Fenlon)离开法庭之後,她拭泪和拥抱她两名律师。
法官芬伦昨日宣判指,指控者的口供不可信,而检控亦没有证明坦桑尼亚女子是被迫来到加拿大和为被告的家庭工作。「在我面前的证据,它似乎更有可能是,投诉人利用拉德哈的慷慨而来到加拿大,然後再利用一个她视之为可留在这国家的机会;是对她的恩人显示麻木不仁的漠视,以及真相的过程。」
拉德哈被控《移民法》的人口贩卖和在申请加拿大签证期间,多项不实陈述,法官判各罪名均不成立,案中坦桑尼亚女子身分被禁止报道。
案情指,女子原本在被告於坦国的发廊工作,而她作供称,以为自己是到加拿大的发廊打工,数名目击者指称见过女子拿@袋、洗窗或在屋内做其他工作。
法官指,上述证据可显示投诉人是一家佣,亦可显示作为一访客在帮忙;又认为被告没有动机去引诱投诉人和迫她为奴,「拉德哈是一富裕女子,在过去曾有雇用家居清洁工人,两人亦在庭上作供,他们均签有合约,每年工作8小时和有酬金。为何拉德哈突然需引进一个外籍人士去每天工作18小时又不付款?」相对地,投诉人有动机就她情况说谎,从而使她可留在加拿大。
为何无罪? 律师:法官认原告故事不可信
西温女商人拉妲 (Mumtaz Ladha)贩运人口案获判无罪释放,先前另有华裔移民柯耀坤因贩运人口遭定罪,由于两案件均涉及虐佣指控,但结果不同,有移民律师指出,每个案件的事实、情况、证人都不同,结果当然不尽相同。
钱路律师表示,由于法庭尚未公布判决理据,但根据消息,本案并没有陪审团,只由法官来认定,与柯案由陪审团决定并不相同。本案法官觉得提出指控的坦桑尼亚女孩,她的故事不可信,意味证人与证词不足採信,这是全案的关键。
钱路说,柯案有採用陪审团,因每个被诉人都有权让自己的案子经过陪审团来审定事实,也可以选择不需要陪审团;然而,就算同样遭相同罪名指控,但每件案子情况不同,事实也不同,加上不同的证人与证词,都会影响案子的最终结果,所以,判决结果完完全全取决于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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