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卡尔顿市(Caledon)法庭本周开庭审讯一宗案件﹐案中夫妇被控殴打和勒索两名贼人等多项刑事罪名。检察官说﹐两名被告滥用公民逮捕权。
事件约在5年前发生﹐被告西尔万莱希和奥尔加莱希(Sylvain and Olga Lahaie)的农村物业失窃一批不锈钢管﹐两名男子涉案﹐莱希夫妇被控勒索、攻击和枪械相关罪名。
检察官说﹐两夫妇当场抓住两名年轻窃贼雷德(Jamie Reid)和泰勒(Paul Taylor)﹐这两人已是第3次盗取钢管﹐他们变卖贼赃﹐或是把钢管当作废铁出售。
检察官波兰德(Mark Poland)对陪审团说﹐两夫妇抓两名小偷﹐用枪指吓他们﹐绑住他们手脚﹐在他们头上罩上尼龙袋。
波兰德说﹐他们向两人索取1万元﹐否则报警。
两名年轻人的父母最初答应付款﹐但后来改变主意﹐决定报警。
加拿大广播公司(CBC)报道﹐莱希夫妇将会反驳检察官的说法。
两名年轻人承认偷窃﹐获判有条件外释和守行为﹐他们感化期满﹐则不用坐牢﹐不会留下犯罪纪录。
如果莱希夫妇定罪﹐可能没有那么幸运。
西尔万说﹕「现在的情况是﹐民众行使公民逮捕权﹐即使有很多普通法和常理支持﹐我认为你基本上暴露自己﹐与你拘捕那些罪犯斗意志。」
民众有无权力拘捕盗贼﹖ 人们的拘捕权力有无限制﹖ 多伦多市多年前的一宗案例改写相关法例。
多伦多店主陈旺(David Chen)2009年被控非法禁锢窃贼﹐当时公众为他求情﹐联邦政府为此改变公民拘捕法令。
陈旺在窃贼犯案一小时后抓人﹐当时法律规定﹐民众只能当场行使公民逮捕权﹐在贼人犯案时抓住他们。
新的《公民拘捕及自卫法》(Citizen's Arrest and Self-Defence Act)上月生效﹐允许人们「在合理时间内」制止犯罪分子﹐不限于犯罪当场。
但波兰德说﹐莱希夫妇的个案不符合公民逮捕案件﹐其中一个原因是他们没有在5小时内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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