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里市一对夫妇在发生交通意外后,为了节省801元的保险「垫底费」及需要增加的保费,串通朋友当「假证人」,希望「证明」对方「冲红灯」犯错,企图欺骗卑诗保险公司(ICBC)。事件遭揭发,最终被法院判需向卑保支付逾18万元,另加罚款2万,合计总额超过20万元。
案情指,案中两被告为夫妇,女被告帕纳(Amarjeet Panag)于2006年5月2日,驾驶其夫的Malibu座驾,前往纽顿(Newton)的Khalsa学校接载小孩,驶至72路(72 Ave.)夹130街(130th St.)一个十字路口,撞向另一辆Dodge Van,猛烈撞击造成汽车严重损毁及有人受伤。
车祸后,她与丈夫Bahadur Panag安排一名男性朋友格雷瓦尔(Harinder Grewal)讹称目睹车祸经过,并向卑诗保险公司称,当时女被告驾驶的汽车与另外两部汽车驶过十字路口,说对方的汽车「冲红灯」,结果酿成车祸,但其谎言遭卑保揭发,并指控2人的欺诈行为。
因此他们的保险失效。卑保认为帕纳夫妇需负责意外造成的损失共188,772元,因此告上法庭。
案件于卑诗最高法院审结,事件中的另一名证人与涉及车祸的另一名司机作供时均表示,被告当时没有在停车标志减慢车速。法官格劳尔(Christopher Grauer)认为两名证人口供可信,并以「自认骗子」形容作假证人的格雷瓦尔,指他从没有目睹事发经过,只是按帕纳夫妇所指作假证。
被告的代表律师在庭上反驳指,帕纳是道路之星(Roadstar),而他即使成功瞒骗,亦只会为他省回不多于300元的垫底费及未来7年增加的保费501元,认为说他欺骗是「不理性」。法院最终裁定,被告要向卑保缴付188,722元及利息,而帕纳夫妇2人各1万元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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